烈嶼鄉公所新團隊上任已快滿一年了,您對這一年來各單位的滿意度為何?
清潔隊要加油了, 不要變成垃圾隊了。
看來這團隊表現平平 頭尾爭議性蠻多 還是社會課長出線
整個鄉公所就像個妓女院依樣 亂七八糟吧 自從開放大陸新娘後 就等於公開賣淫一樣髒吧 舊東北不夠用現在有多一個新東北是嘛 你們這些亂搞的人就等著得病吧
為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將你的留言設為隱藏,希望你諒解
代表會有沒有代表民意?監督行政單位、為鄉民謀福利爭權益? 是不是也請版主讓選民滿意度調查一下!
代表會任期尚未滿一年,故稍後調查。
傳聞林長禮將接任觀光課 不知社會課花落誰家。 其他的有變動嗎? 還有。鄉長會不會換人?
個人覺得,觀光課如果讓3F東北來接任一定更有創意 到時相信烈嶼一定門庭若市
真的很無能...天ㄚ~~~~~~誰來救救我們!!!
能怎麼辦?
鄉長任期滿一年了,這一年來可以在多方面看到他的努力。 只可惜無法知人善任,凝聚向心力,致使內部人事可議。
無能的鄉長 只會做一些蠢事罷了 服務鄉民的同時 卻造成別人工作上的不便 就因為你是鄉長 別人就要完全照你的話做嗎 我們也不是領你發的薪水阿 這麼霸道的鄉長 只會讓很多鄉民看你笑話吧 說難聽一點 你 就是為了下一次選舉的選票 我再也不會投給你了 洪老師 既然這是一個公開的平台 為何要設悄悄話呢
希望這是一個理性與客觀的平台。 每一個人都需為自己的留言負責,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紛擾,不得已將您的留言設為隱藏,還請諒解。 期望大家能對事是不對人發表評論,共同監督鄉政
這問卷可能有問題! 清潔隊長固課長接任後,大刀闊斧整頓內部, 資源回收不再由某人專享 是否斷人財路致使不滿意度飆高, 留待大家觀察
整頓的不錯阿~~~ 人不當,要當狗!!!哈哈!!! (如果不是狗,別對號入座)
看來人不能太出頭 還是低調些好! 當條狗,搖搖尾巴,吃香喝辣 強出頭損己,落得職位不保啊!
洪鄉長你辛苦ㄌ
不滿意度高於滿意度 當然.... 辛苦了
如果能跳脫選舉的框框, 相信定能為鄉里謀福利。 如果一切都是為選舉, 也許再連任,但.... 歷史會記得這一切!
請問版主:這個調查為什麼沒有觀光課和秘書呢?
現政風換人事翁先生兼政風,現社會課長由吳玉華代理
不滿意 鄉民能怎樣呢 反正金門的公家機關不都是把自己人拉進去嗎 現實阿
為什麼這個團隊的滿意度都這麼低啊!真令人不解?
愈有權力,愈要謙卑。尤其是,當一個人的權力與責任涉及公共領域的時候,更應如此!
文化的滲透力,鄉里的凝聚力,合理的制度,鄉民的素質才是烈嶼崛起的關鍵!
未利益迴避/議員兄包工程 罰1660萬定讞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民黨金門縣議員洪允典之兄洪允記,被控連續承攬金門縣金門港務處、縣府工務局、自來水廠等機關六件招標案,違反利益衝突迴避,遭裁罰各標案總金額一千六百六十萬元,洪不服,提出行政訴訟,辯稱是公開招標得標,與其弟洪允典的議員身分無關,但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洪允記違法事實明確,昨判洪敗訴定讞,應繳罰鍰。 洪允典是金門縣連任四屆的縣議員,但金門地檢署查出,洪允典涉嫌以每票五千元向選民買票,今年三月將洪起訴、求處六年徒刑,並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的民事訴訟,金門地院今年七月判洪第五屆金門縣議員當選無效,洪已上訴二審。 法務部查出,九十年五月至九十三年一月間,洪允典擔任金門縣議會第二、三屆縣議員期間,洪允記經營的「典林」營造,分別承攬金門縣金門港務處「烈嶼鄉九宮碼頭候船室外管線工程案」、金門縣政府工務局「烈嶼鄉各村零星整建工程」等三件標案,及金門縣自來水廠「下西湖提後改善工程」等兩件招標案,總招標金額共一千六百六十萬元。 法務部認為,洪允典具縣議員身分,有監督金門縣政府權責,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九條規定,洪允記不得和受洪允典監督的金門縣府有承攬、買賣等行為,認定洪允記已違法,依該法第十五條規定,處相當於各標案總金額一千六百六十萬元罰鍰。 為什麼只有他被罰錢~~~~~~~~~~????
如果一切的考量就只是選舉, 那.... 就一起沉淪吧!
4月15日下午2點開始 在金門大學演講廳 舉行博弈專法研究說明會 請告知大家踴躍參加 以維護鄉親權益 請傳閱
遙望3樓東北成禁臠 叫君何處覓良婦? 您儘量後無福全 待紅成花後君自取。 笑納!
聽人言,昨晚9時許,東北從寒宮3樓抽噎而下,不知受了何委屈? 這地方真的成了塊是非地了。
這個"東北"有何影射嗎 人 事 物
我看不用極力打造花海拼觀光,自然就形成花島、百花島了! 真是春島無處不飛花!大家齊心協力建設海上花明珠......... 使勁加油吧!.............
請問,28樓的朋友,「寒宮3樓」那神祕的地方不知在小金的何方? 我想拜師學藝,請不吝指點迷津。
敬告豬師兄: 寒宮3樓非吾輩可近,除非你有金剛之身,定讓你卸甲而歸。 同門弟子勸你還是三思,看熱鬧就好,別沾了一身腥。
是八卦留言板嗎 ? ? ? 不要沒品極點口德
請格友們留言要有所本,並請自負言責,以免傷人傷己。
有影噠敢大聲!無影就包起來,以免炮火四射誤傷忠良。 友善提醒﹕有一分證據才說一分話。 但如屬於公共領域範疇內或公共事﹔為政者當經得起公眾之檢驗! 陽光之下當存誠慎獨行政事,以天下蒼生為念以德服眾澤被黎民 至於流言蜚語要有海納般的坦盪胸襟,一笑置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踹共-Trigo-踹共--出來共(臺語)、站出來講 據說是國內中山大學的一位學生所寫出的創意文句,後演變成通俗語言。
有建設性的論調,讚!
鄉公所課長職務調動都一段時間了,為何鄉公所的網頁一直都不見更新? 還有,想問格主,人事都全非了,這問卷是不就該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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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 春城何處不飛花!
議員任內承包公共工程 未利益迴避 國民黨烈嶼鄉長判定罰鍰2989萬元 自由時報 2011-07-05 06:00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吳正庭/綜合報導〕 國民黨籍金門縣烈嶼鄉長洪成發十年前擔任金門縣議員時,違法承包金門縣立醫院烈嶼分院新建工程等兩件工程案,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洪成發已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昨天判洪須繳納兩千九百八十九萬多元罰鍰,全案定讞。 烈嶼鄉長洪成發昨天人在休假中,至截稿前仍無法聯絡上本人,其手機均無人回應,無法了解其對此案看法。 洪成發自八十七年三月一日起,連續擔任金門縣第二、三、四屆共三屆的金門縣議員,九十九年選上金門縣烈嶼鄉鄉長,在地方政壇頗負盛名。 法務部調查發現,八十九年十二月至九十年一月為止,洪成發除了擔任金門縣議員,也是發美營造廠的董事長,發美營造竟分別承攬金門縣立醫院烈嶼分院新建追加工程、及向金門縣建設局承攬羅厝漁港辦公大樓工程案,總工程款共兩千九百八十九萬多元。 法務部認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九條規定,洪成發擔任金門縣議員,不得和受他監督的金門縣政府或所屬機關有承攬、買賣等行為,因此裁罰洪等同於總工程款金額的兩千九百八十九萬多元。 洪成發不服裁罰處分,認為這項規定應指行政上的監督,也不應該擴大應迴避的公職人員和關係人,此處分並不合理,而且處罰的金額也過高,因此提出行政訴訟,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仍判洪敗訴。 全案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合議庭審理認為,金門縣議員依法可監督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依違反利益迴避法規定,洪成發經營的發美營造承攬金門縣立醫院烈嶼分院新建工程等兩件工程案,已屬違法行為,此外,違法者,可處分交易金額一至三倍的罰鍰,該處分裁處洪交易金額的一倍罰鍰,屬於法定最低罰鍰,並無不妥,故昨判洪敗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