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析金門大橋工程履約保證金繳付疑義
◎林德恭 *2017/06/06 金門日報 (作者為縣府秘書長)
金門大橋歷經20餘年反覆討論研究,媒體謔稱選舉浮橋。好不容易在民國100年元月九日,馬前總統親自蒞金主持CJ01標開工典禮,揭開序幕。無奈好事多磨,一波三折,再遭停停續續之窘境。令人不勝唏噓,個中滋味實不足為外人道。最為辛苦,備受煎熬的莫過於相關業務及工程人員,因此我首先要特別向這群默默奉獻,任勞任怨,不離不棄的耕耘者,致上最深摯的問候與最高的敬意。
金門大橋工程,近來因議員質疑,得標廠商於105年11月28日工程決標簽約之後,迄今不依約繳交履約保證金,認為行政部門及代辦之交通部國工局有怠忽職責,質問是否有難言之隱,要求說清楚、講明白。之後5月28日金門日報社論亦公開質疑,究竟何故至今未繳納履約保證金,明顯違反國家法制與工程合約。要求主管機關必須針對前揭疑慮,儘快向公眾說明,如有疏失,應追究相關單位人員責任。益以金門日報,既往均係宣達縣府政策為要,然此社論一出,無疑加重社會疑慮,為免不明就理,擴大社會猜忌,確有對外澄清之必要。
金門大橋工程前有「樺棋營造」因資格不符廢標,後有接續之「國登營造」因進度嚴重落後,不見改善,被迫解約。前後一晃,轉瞬六年,真是命運多舛。嗣經檢討於105年7月重新招標。前後共五次均無人投標。乃經同年11月採最有利標評選由曾經承攬太平島港口與機場,獲評定榮獲工程金質獎之「東丕營造」得標,各界對工程賡續策進莫不寄以厚望。
惟因本案係重大工程,招標文件除規定應繳納10%履約保證金(優良廠商減半)外,亦訂有預付20%工程款條件,但廠商均須提供金融機構財務保證,由於本工程已發生二次終止合約,被沒收履約保證金,國內銀行以工程難度及風險均高,態度轉趨保守,評估財務保證作業嚴謹,是以「東丕營造」乃檢附國內銀行尚待審查文件,函請代辦之國工局展延繳納工程履約保證金,經函准工程會釋示「依押標金暨其他擔保作業」廠商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履約保證金、或繳納之額度不足、或不合規定程式者,不予受理。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機關應訂期命其補正,逾期不補正者,不予受理。國工局現依工程會意見:「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另審酌廠商履約意願及實際辦理情形等因,已訂補正期限,督促廠商限期繳納」,似難謂有怠忽職責之嫌,更無任何不法圖利之情。退而言之,該工程迄無任何付款,即使補正屆期(六月底為整備期限),廠商無法繳足履約保證金,其已繳交之押標金2,500萬元,依招標文件規定,將不予退還,縣府並無任何損失可言。
金門大橋為國內重大海事工程,亦屬國家重大建設,工程決標之後,行政院工程會吳宏謀主委曾于3月6日率同相關部會人員蒞金履勘(個人奉命全程陪同),聽取相關工程簡報,了解承包商接管工地及相關管理措施,對承包廠施工計劃、施工技術及工程管理等相關整備,表示高度肯定,並基於國家重大建設,俞允協助廠商協調國內金融機構財務保證;工程會、交通部及行政院前後三次邀同銀行協商(個人奉派參加行政院吳政委主持之會議),獲致共識由台灣中小企銀、彰化銀行、第一銀聯貸保證,三家銀行亦經於5月15日來金實地了解,對工程履約很有信心,中央相關主管機關為促成金門大橋工程順利推動策進,用心良苦,我們要表達最高的敬意,更期待鄉親理解與支持。
大陸平潭大橋規模與金門大橋相當,歷經二年餘完工通車。金門大橋成敗事關國家榮辱,真的不能再等,如果說要嚴厲依約行事,固非不可,只是一旦解約,恐怕再也 沒有廠商敢來投標,淡江大橋接連三次流標可為明證,縱然廢標再啟案,實務經驗告訴我們,付出更高的代價,恐將無可避免,勞民傷財,豈能不慎!總質詢之後我曾請教陳滄江議員,他篤定告訴我當然希望大橋如期完工,洪議長、洪鴻斌議員更是高度關切,還有廣大的烈嶼鄉親也都殷切期待。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尊重國工局本於採購法之專業判斷,並正面思考協助廠商克服困難,以促使這座眾所關心的金門大橋,早日完工通車,為金門邁向新的里程碑,再開創新紀元。
關切大橋工程是捍衛金門人尊嚴與權益
◎陳玉珍 *2017/06/09金門日報 (作者為金門縣議員)
有關金門大橋工程,近日引起台金兩地許多鄉親關切,(6月6日)金門縣政府秘書長林德恭先生在「金門日報」發表專論「簡析金門大橋工程履約保證金繳付疑義」,針對金門大橋建設計畫第CJ02-2C標得標廠商「東丕營造」迄今未繳交履約保證金一事,做了許多解釋與辯護。
林秘書長認為嚴厲要求依約行事,「固非不可,只是一旦解約,恐怕再也沒有廠商敢來投標,淡江大橋接連三次流標可為明證,縱然廢標再啟案,實務經驗告訴我們,付出更高的代價,恐將無可避免,勞民傷財,豈能不慎!」言下之意,似乎希望大家能諒解,千萬不要因為「履約保證金」一事,使工程再次廢標。
金門大橋工程是金門人的世紀工程,承載海內外、台金兩地許多金門鄉親的殷殷期望,為確保大橋工程品質,使工程早日完工,全體金門縣民都應關切大橋工程。
玉珍忝為金門縣議員,背負廣大選民期待,關切金門大橋工程進度與品質,捍衛金門鄉親權益,不僅是民意代表天職,更是玉珍從事政治工作的初衷。
職是,玉珍首先於5月4日披露得標廠商「東丕營造」迄今未繳交履約保證金,隨即引起許多鄉親關切,要求玉珍本於民代職責,督促政府盡速向廠商催繳保證金,以維護工程品質。
6月1日,玉珍為文「金門大橋風波不斷,中央政府欠金門人一個說法」投書風傳媒,要求相關主政單位以具體作為向廠商催繳,並持續追究是否有工程弊案,才能確保國家工程品質。
6月5日,玉珍又接受鏡周刊專訪,質疑重大國家工程連最基本的保證金都可以這樣一拖再拖,甚至還動用到行政院居中協調,讓人好奇東丕營造到底有何背景可以這麼神通廣大?
玉珍持續關注金門大橋工程,完全符合廣大選民託付與期待,個人的質詢、投書、與接受媒體專訪,也都引起鄉親迴響,未來將持續追蹤本案,以確保金門人尊嚴與權益。
林德恭秘書長所稱擔心再也沒有廠商敢來投標,以及付出更高的代價一事,明顯是劃錯重點,更有恐嚇金門人之虞,基於議員職責,玉珍不得不指出其中謬誤,以正視聽。
一、連3億元現金都拿不出的廠商,真能如期完成大橋工程?
「履約保證金」制度是政府為確保重大工程品質而設立的制度,此次「金門大橋接續工程」第CJ02-2C標投標須知,更明訂「履約保證金」應於接獲國工局決標通知之次日起40日內送達國工局,但這家「優良廠商」卻連3億元保證金都拿不出來,金門鄉親們,您相信這家廠商的施作與完工能力嗎?
二、沒有廠商的履約保證金,縣長與秘書長要拿什麼擔保大橋如期完工?
林德恭秘書長專文,以各種似是而非的口吻替東丕營造辯護,甚至反過來威脅金門鄉親說,一旦廢標重起新標,可能乏人問津云云。玉珍不得不替金門人質問:放任廠商不繳交保證金,就能確保工程進度嗎?如果後續工程再次出現延宕,縣長與秘書長要拿什麼擔保?
三、政府施政可以不依法行政?可以厚此薄彼嗎?
廠商未繳交履約保證金,迄今已經半年,請問,半年來縣府做了什麼努力?一直到玉珍提出質疑後,又過了兩個星期才發文要求催繳,這算什麼行政效率?算什麼勇於承擔?更讓玉珍不平的是,政府施政的目的就是要公平正義,面對這麼多公共工程的投標廠商,金門縣政府是不是只對大廠商如此關愛?這對金門這麼多小廠商來講公平嗎?
金門大橋是金門歷來最為重大的公共工程,更是全體金門人關切的世紀工程,玉珍再次要求相關政府確實負起責任,全體縣民共同關注,以確保工程品質,大橋如期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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