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技師談談『金門跨海大橋工程擬與施工廠商解約之我見』
2016.05.29
台灣本世紀的跨海大橋之歷史性施工紀錄,可能在國工局與金門縣政府跟施工廠商解約的打算中,將停格二、三十年之久,此話當怎麼講呢?以下請看林技師詳加說明如下:
1. 業主與設計單位皆輕忽本橋施工的困難度,深槽區的打樁之困難度,已如每個月兩次的進度報告中而窺其豹斑,林技師就不再多言,但所有工程最困難處在於海面下澆灌樁帽(基礎平台),要動用到蛙人到海面下四、五公尺處焊接於樁外套管邊,以防止基礎模板箱之底板的上浮跟下壓的卡榫鋼鈑,基礎模板箱重150~750噸,也是很難施作的,其中從每根基樁開口處,為防止基礎模板箱之底板大量滲進海水,就已經非常困難,此外特殊造型的高粱桿橋墩之組模跟排放鋼筋很難,但這不能怪設計公司,好的作品是需要工作時間的,慢工出細活嘛!但工期不應被壓縮到只有4年。
2. 上部結構的橋塔中間放空心鋼箱,會拖慢施工進度,實心的橋塔排放鋼筋較簡單容易,可輕易地用滑動或爬升模板施做,預力斜拉鋼索可採左右輪流跳躍式交叉到橋塔的另一面之錨碇座上,以抵銷絕大部分之橋塔扭力矩而達陣。
3. 主橋尾跨合攏應設計成局部預鑄假懸臂施工法,以免去現場澆鑄施工的危險性,合攏後再從支承墊處解開假固接,並切斷大樑,且做出伸縮縫,但設計圖上並未做如此考慮,這也是拖慢施工的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亡的殺手鐧。
現在就談談解約合算嗎?答案是玉石俱焚,為什麼呢?國登是有點風評不是很好的公司,但好歹其陸地上的各大工程都能及時完工,本大橋合理的工期應為6年,施工費應為80億,卻被壓縮成4年跟66億,國登勇於承包,其勇氣過人,應予以肯定,至於工安問題,實不能太苛責,因為棧橋應該再擴大成寬兩倍,才能減少工安問題,想想吧!在陸地上就有工程車衝入稻田裏,而不至於會死到人,也就不會有工安問題,但將稻田換成大海,就是工安事件一樁,要解決此種困難,就只好將棧橋寬度從6~8米擴大成12~16米,以保證充裕的迴旋空間,但業主的預算編得太緊了,試想天底下的所有人,沒有人是完人,每個人都會有盲點,都有想不到的地方。
金門跨海大橋的各個單位都有錯,但都不是惡意的錯,因為此座大橋的困難性及經驗超過政府、業主、設計公司及施工公司的預料,大家都有忽略的地方,都有想不到之處,例如深槽區的外套管樁施作,有誰能想到會這麼困難?所以業主也好,國登也罷,都是值得原諒的,工期慢了就慢唄!怕的是永遠做不起來(很有可能),現在好了!業主想解約,想想看,豈不便宜了國登嗎?國登將領走最好做的30億工程款,留下來的36億是最最難做的部份,以後剩下的36億再乘以兩倍,成72億招標,都不見得有廠商願意前來投標,因為企業最大的風險便是政府的呀!以後金門跨海大橋便成苗栗縣的龍騰斷橋,半世紀之間都得不到解決之道了。
本座大橋實在太特殊了,所有事件都超出人們的想像,沒有人有可受歸責之責任,政府也好,設計單位也罷,還有施工廠商,大家都有錯,但大家也都不必受追究,因為這裏面並無惡意在內,而且我們都是人類,犯錯是家常便飯,怕犯錯的話,人類的文明便不會進步,連兩千多年前的屈原在《楚辭.卜居》中也說過『...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数有所不逮,神有所不通』,發明大王愛迪生在一次工廠的嚴重火災之後,就安慰大家說,這樣也好,我燒掉了一萬個錯誤,所以是否業主能跨部會充分討論,施工的困難性是出乎預期,還有若要保持工安的良好環境,應該再提高棧橋部份的假設工程預算,以追加方式輔導廠商拓寬成兩倍,另外再延長合理工期給施工單位,私人公司的業主都可諒解承包商的難處,而做到這一點,政府做不到或推託責任的話,真的政府就是企業最大的障礙與風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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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大橋工程於民國105年5月止: 預定進度:57.59% ,實際進度:38.30% ,進度比較:-19.29%
國工局於5月25日書面通知承包商限期30日內改善進度落後情形,否則將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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