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澎湖隘門沙灘BOT到烈嶼雙口海灘
根據金門縣政府招商網資訊得知"雙口海岸休閒渡假村開發案"已進入招商準備階段,七~八月進行甄審及評決作業,102年底完成議約及簽約作業。這麼大且影響深遠的開發案,除了在這網頁得知粗略的訊息外,當地住民卻誰也不清楚到底要BOT些甚麼,七~八月就要進行甄審及評決作業了,可是到目前為止也無辦理任何的說明會或公聽會,到底誰有權決定這片海岸的未來?政府部門實無善盡告知的責任。
所謂BOT,意旨興建(Build)、營運(Operate)、移轉(Transfer)方式,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工程,係指政府規劃之公共工程計畫,經一定特許程序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及營運其中一部份或全部,並由民間機構於一定期限內經營服務,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民間機構應將當時所有全部營運資產,依原許可條件有償或無償概括移轉與主管機關。
從 BOT 投資方式的基本內涵可以看出,BOT 投資方式的一個很顯著的特徵就是“權錢交易”:政府賦予私營公司或企業對某一項目的特許權,由其全權負責建設與經營,政府無需花錢,通過轉讓權利即可獲得一些重大項目的建成並產生極大的的社會效益,特許期滿後還可以收回項目。當然,投資者也因為擁有一定時期的特許權而獲得極大的投資機會,並相應賺取了利潤。所以 BOT 投資方式能使多方獲利,具有較好的投資效果。
雙口海岸BOT到底利弊為何也許大家都沒仔細去想過,但也許我們從政府近年來的幾個案子來看,定能讓大家更清楚BOT不是萬能的,不是BOT之後大家就有工作、發大財了,事實是沒有一個BOT開發案是站在當地住民的這一方;BOT不過是財團的圈地運動,以及政商勾結的新手法罷了。
就如"海角七號"一片中最經典的部分是,馬如龍飾代表會主席站在飯店的落地玻璃窗前看淨白的沙灘與藍天碧海,感慨地說,「年輕人來聽海洋音樂祭,恆春人只賺到撿垃圾」、「飯店也BOT,山也要 BOT,現在連海也要BOT」、「為什麼這麼一片美麗的海,被飯店圍起來,我們民眾都沒辦法看到?只能讓住在這飯店的外地人看?」、「這片海那麼美,為什 麼我們自己卻不懂得欣賞?為什麼年輕人都要出外做人薪勞,卻不回來自己作老闆?」
感謝"漂浪。島嶼 munch"的同意轉載下文,希望能從澎湖隘門沙灘的BOT案的經驗,找到一條屬於自己可行的路。
秘境、公園、BOT 澎湖隘門沙灘BOT案登場
政府的觀光開發,有著一個模式。原本是居民生活或守護的優美秘境,在受人注意後,開始規劃公園、休憩站等設施提供公眾遊玩,等到知名度大增,就開始劃設園區,交給財團吞佔,封起區域推動BOT。
花蓮七星潭、墾丁大灣、台東杉原海岸、三仙台海岸、以及未來的磯崎、金樽、加走灣、小野柳…等地,大概都是依循著秘境--公園--BOT的開發模式前進。
澎湖隘門沙灘成為一個典型的例子,12公頃的BOT開發案,讓人們看清政府如何將一塊緊密連結社區的土地,一步步巧妙的轉到財團手中。
澎湖隘門沙灘位於馬公機場的大門入口處,早在澎湖山水、網峖等各大沙灘聞名時,隘門沙灘根本沒人知曉。
因為在早期,隘門沙灘只是隘門村民,下海捕魚的舟船停放處,綿延1百多公尺的沙灘,映著數百年來村民的足跡。
到了1977年,澎湖興建馬公機場,大量填地砂石,就近到隘門沙灘挖取,一車車載走隘門沙灘的砂石,留下許多像月球表面的坑洞,然後開始倒入建築廢棄物、垃圾等物件,沙灘形成一個髒亂荒涼的處所,那種殘破景象,誰都不會想到這裡開發、娛樂。
但是,政府眼中的棄土,卻是村民心中的故鄉。
殘破20多年的隘門沙灘,在村落漁業沒落後,村民更少前往,景況更加荒涼。10多年前老村長李天育當選後,開始進行整理,一開始只有一個單純想法,整理沙灘區域,讓村中的居民方便下海游泳,以及有些空間能夠早晨散步。
整理出小區域後,看著沙灘其它區域的殘破,心中更是難過。於是發動村民,開始長達10年的搶救沙灘行動,村民齊力移走垃圾,把一些坑洞慢慢填平,讓沙灘有個平坦的樣子。
2002年,來到隘門沙灘,清晨時看見李天育,駕駛著一台小型堆土機,前面拼裝著自己設計的鐵柵,方便清理沙灘上散佈的危險垃圾,以及刺腳的珊瑚殘骸,開始日復一日在沙灘上來回梳理,打造一塊遍佈星砂殘骸的金黃沙灘。
為了擔心冬季強風吹走細沙,老村長和村民齊力在冬天,在沙灘上架設欄沙網,讓東北季風帶不走砂土,保持沙灘的完整,等到春天來臨,去除攔砂網,讓村民與遊客共享這片美麗沙灘。
隘門沙灘出現了!完全依賴老村長李天育的推動,以及村民的合力下,整理一塊新生的美麗沙灘。
當隘門村自行整理沙灘,創造出一個新的優美秘境,成為一項美談,政府開始注意到這片沙灘。
原本,沙灘上沒有任何設施,完全開放居民與遊客自由進出,村民還好心的在沙灘上,放置躺椅,甚至小孩子的遊樂設施,方便遊客到沙灘遊玩。隘門沙灘成為澎湖人的榮耀,在澎湖許多老舊沙灘面臨流失的時刻,隘門沙灘成為澎湖馬公本島最大面積的沙灘 。
當沙灘開始有名,吸引許多遊客,政府就出現,開始規劃設計公園、停車場,以及服務站、廁所等設施。沙灘的簡易公園化,方便遊客到沙灘遊玩,沒什麼不好,但是讓居民不舒服的是,村民長期整理沙灘,政府無所幫助,等到沙灘出現,政府就跳出來宣示地權,甚至沒有太多商量,就不斷工程開發。
2005年,隘門沙灘登上官方版澎湖旅遊資訊,正式成為澎湖旅遊景點,隘門居民看著大量的遊客,心想能不能將沙灘成為社區發展的核心,在長期以社區發展協會推動保護沙灘工作後,老村長李天育有了新的點子。
他召集村中長輩討論,經營沙灘的可能,因為長期守護的沙灘,擔心政府外標廠商經營旅遊中心,只為賺錢,不會真心保護沙灘,不如自己村民經營。於是在2006年,一項劃時代的創舉,在離島澎湖出現,由居民1千、1萬元的認股投資,成立隘門沙灘育樂公司,在正式登記後,參與競標,經營沙灘的娛樂與管理業務。換句話說,這是台灣第一例,由居民自行募股成立公司,進行公共區域的管理、經營。
6年來,李天育從第一任董事長交棒到新任董事長,居民的育樂公司,依舊秉持開放沙灘精神,只賺取飲料及水上設施的費用,賺到的錢一部份持續投入沙灘保護,一部份分紅持股村民。
在分工上,全體村民有著共識,經營沙灘必須連結到社區,沙灘上從事水上育樂、販賣簡餐,但是遊客的住宿與餐飲,必須分享到村民身上,鼓勵村民整理自己家園成立民宿,同時育樂公司也思考如何提昇,讓遊客從沙灘進入社區,瞭解數百年歷史隘門村的榮耀。
在澎湖缺乏環境組織,推動生態與深度旅遊下,隘門育樂公司有著發展的瓶頸,老村長李天育曾經請教澎湖共生藻保育組織等團體,討論如何進行永續的生態旅遊,但是在村中人口老化,以及授課老師不易尋覓下,只能一步步走,等待村中青年回流,改變不同的經營模式。
但是,公園化之後,BOT來了!
在隘門沙灘成為澎湖重要旅遊景點,BOT的風聲就是不斷展開,但是村民從來不知澎湖風景管理處,究竟要如何開發這片土地?
2011年,隘門沙灘BOT案出現,幾場溝通座談,村民表達反對,認為沙灘該由村民來經營,不該壟斷給財團。直到9月,「隘門濱海渡假區促進民間投資開發計畫」出爐,公布在網路之上,但是村落居民根本不知道,沙灘渡假區的完整開發設計。
9月公布的開發規劃書,整個隘門沙灘BOT案,面積高達12公頃,期限40年,園區內將已興建的1.7公頃娛樂設施,以OT方式委外,並且另外規劃4.6公頃的餐飲住宿區,以BOT方式興建60間VILLA,140間房間的觀光旅館,以及SPA養生館、精品商店。
10月開發計畫進入環評,多位環評委員前來現勘,卻發現4.6公傾的餐飲住宿區,竟然是要砍除近千棵數十年大樹的防風林,以及移走隘門村數百年的墓區,建設旅館設施。
獲邀前來的專家鄭明修博士,當場表示疑慮,說明過去曾有颱風,造成大浪來襲,淹沒海灘沿岸,防風林的設計就是為了抑止狂風暴潮,怎麼能任意砍除。同時,在隘門沙灘外,就有大量珊瑚礁群,旁邊尖山發電廠已有廢水排放,現今再加入大面積開發的渡假區污水,對於海洋生態,會不會有重大影響?
另外,移走居民的祖先墳墓,環評委員也質疑,遷墓是民間大事,如果沒有獲得共識,一旦強遷,必定造成民怨,同時不解為何開發單位,要把住宿區設計在墓區上面,這樣的規劃,真的最好規劃?
多位環評委員,現場認為這項BOT開發案,還有許多疑慮,未來在審查會上,必須詳細審查。 環評委員現勘時,澎湖風管處並未通知當地居民到場說明,甚至居民在獲悉後,也未主動到場關心,讓可以表達意見的機會,就這樣喪失。
尋找到老村長李天育,才知道村中許多幹部改選,內部對於BOT開發案態度不一,許多人慌張,卻沒有一個完整的對策。對於開發案,積極展開守護行動的人士,就是新成立海洋公民基金會的吳雙澤先生,一直尋找一個搶救的機會。
吳雙澤在澎湖經營民宿及生態旅遊,長期推動澎湖民宿群計畫,認為澎湖發展該有整體思考,政府規劃好旅遊景點,協助民間經營優質住宿、餐飲的品質,業者提昇生態旅遊的內涵,讓經濟分享到整個澎湖居民,而不是引入財團,在一個個景點上劃設園區,澎湖早有青灣、漁翁島等太多BOT園區計畫失敗,現在竟然又想BOT隘門沙灘。
對於隘門沙灘BOT案,當地人士表示,澎管處開發的12公傾渡假園區,只是一個開端,後續還有縣府規劃的都市更新,計畫將渡假區的週邊土地,大面積徵收開發,就是以隘門渡假區為核心,重新設立一個新的市鎮,在臨近機場又有觀光渡假區下,興建新的居住、旅遊、商業空間,澈底將隘門村邊緣化。
在澎管處提出的規劃書上,園區的設計圖完全看不見隘門村的字眼,仿如這片沙灘遺世獨立,更沒人談十多年來,村民是如何救回這片沙灘,和沙灘有著多深的感情與希望連結。 一如看過開發案的隘門居民所言,十年清沙灘時,政府沒幫過忙,居民經營沙灘時,管制一大堆,現今BOT開發。竟然可以又砍樹又移墳,甚至設立圍牆圍起沙灘,這種獨厚財團的開發條件,讓苦心耕耘的居民,相當看不下去。
更重要是,當居民自立組成公司,學習經營自己的家園環境,政府非但沒有幫助,還引入BOT割離居民與土地的關係,無異是最壞的社區發展例子,讓一個有意願守護、經營自己故鄉的村落,完全希望落空。同時,也顯示政府對居民輕視的心態,認為只有財團才有能力經營,忽視居民的意願與力量。
但是真實上,財團並無何種高強能力,財團的優勢只是依賴政府在法令鬆綁下,特權提供的沙灘獨享園區,砍樹建VILLA等等條件,完全是從破壞生態、喪失土地正義所得的經營利益。如一位村民說,要財團依照不砍樹、不開發、海岸保育的現今管制方式經營,看看他們有多厲害?
從秘境—公園—BOT的開發模式,政府總是一步步吞食具有觀光利益的秘境,交給財團開發,同時割離居民與生活場域的關係,如同搶走沒落村落發展的浮木,交給財團當牟利的薪材。 隘門沙灘BOT案啟動了!讓人看見政府與財團的交歡,生態與居民的無助,在澎湖離島缺乏環境團體下,反抗的力道很微弱,希望有更多朋友能跨海助力,幫助這一個真心守護故鄉的隘門村落,也避免一塊海岸又遭破壞。
※本文轉載自漂浪。島嶼

看了真的好痛心,財團跟官員之間的勾結讓我們小老百姓相當的無力!現在墾丁的沙灘也都已經BOT了,南灣現在由悠活麗緻集團標到,在沙灘上開始弄了一些娛樂設施。
這篇文章可以借我轉到我的FB嗎?謝謝!
可以!
為什麼開發要採BOT? 民國38年兵來的時陣,鐵絲網一圍,島民下海要漁民證、蚵民證.........。等了40幾年,我們才能自由的在自己的海灘採拾走走。 財團圈地以後,島民是不是要【買票】才能進出自己的海灘【海水浴場】?再等50年,我們才又能在自己的海灘營生休閒? 如果要開發,一定要採BOT方式嗎? 咱的家園是不是要:兵來一圍50年、再讓財團一圈50年? 島民可不可以募股?我們自己來當頭家!或採其他漸進逐步的方式來經營自己的家園!
「山啊BOT、土地BOT,現在連海阿要BOT。」 「為什麼這麼一片美麗的海,被飯店圍起來,我們民眾都沒辦法看到?只能讓住在這飯店的外地人看?」 「這片海那麼美,為什麼我們自己卻不懂得欣賞?為什麼年輕人都要出外做人薪勞,卻不回來自己作老闆?」 鄉親啊!你要知道,不是只有墾丁才這樣。
當年,國共對峙,面對砲弹如雨;我們全島寸土未失! 而今,聽說BOT會下金蛋;鄉親不知道能否守得住一片海岸?
所謂BOT: 首先,廠商有50年的特許(興建+營運),興建期從甚麼時候開始算呢?不是契約簽訂日,而是基地交付日。 那麼50年後我們拿得回來嗎?廠商可以提出優先續約,一次是20年。那麼70年後,你我的兒子都不見得還在。我們取回時還得清算財產價購地上物。(看到後來我都暈了)
山也BOT 海也BOT!當美麗灣不再美麗..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jfEQa9PSHA&feature=share&list=PL003A9D68277538CE
拒絕海角七號-山也BOT、海也BOT真實版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06549546048397/
泰翁說:《無論黃昏的樹影有多長,它總是和樹根連在一起。》 決策者請深思........故鄉母土啊!
對於一座歷史島嶼,經濟的發展、山海的建設,當然是重要。 但是,那是唯一的重要嗎? 如果只為經濟,就不顧一切的蠻幹! 不顧記憶!不尊重環境! 雖然贏得了短期的經濟。 但是你要如何去對子孫們訴說? 是在我們這一代的手裡失去了海灘海岸.........淪失了50年70年!
轉貼:網友陳長志一文 包藏禍心的BOT 這幾天隨著道路建設不斷討論後,許多人紛紛將開發建設的矛頭指向BOT,並整理出許多資料,在翻閱資料的過程中,一直有個在心中揮之不去的疑問:為什麼金門需要BOT?即便真的有需要,小小的金門有需要這麼多的BOT?而且是同質性相當高的BOT? 目前已知的BOT案中(包含即將營運、甫簽約及即將簽約的部分),除了明顯刻意地規避環評外,在內容上都具有高度的雷同性,許可業者投資的主體及附屬設施的範圍,通常包括飯店旅館設施、國際會議展覽設施、購物商場等,金門的觀光旅遊市場在可見的未來,會膨脹到需要這麼多的飯店、會展中心、購物商場? 依照已知的規劃內容來看,這些BOT雖然能提供工作機會,但卻也同時剝奪了地區飯店、民宿的生存空間,在經濟規模無法抗衡的市場競爭下,我們的旅館飯店、民宿業者的狀況,會有點像當初7-11進入金門一樣,小型零售業(柑仔店)在一聲叮咚之後,倒成一片!而這些地區相關業者的窘境,勢必反映於選舉的結果,即便如此,依然執意推動,為什麼? 再者,在推動這些BOT案的過程中,必然遭遇水、電等基礎設施不足(現在已略顯不足?)及環境承載力等課題。然而,以現今已知的BOT數量跟規模,主政者似乎不考慮水、電及環境承載力的問題。其他還有包括特許期過長(台灣高鐵35年、高雄捷運36年)、交通設施擴建所帶來的生活不便、生態人文環境破壞、社會割裂等等影響。而在在這些不需細思即可得出的疑問下,主政者依然執意推動BOT,為什麼? 大家或許可以看看以下的條文內容:「前項觀光賭場應附設於國際觀光度假區內。國際觀光度假區之設施應另包含國際觀光旅館、觀光旅遊設施、國際會議展覽設施、購物商場及其他發展觀光有關之服務設施。」(離島建設條例10-2條第2項) 這一切似乎明朗化了,這些同質性高度雷同的BOT只要等博弈專法通過,只需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對反對賭場不利的公投,一瞬間便可變身為賭場,原來這些高喊經濟發展的建設,不過是包裹著賭場外面的那一層糖衣! 那麼我想請各位再回過頭看一下這張BOT的分布圖,仔細想想當博弈專法通過後,金門會變成什麼模樣? 靜一下、想一下,這是你以及你的子孫所想要的環境嗎? 如果,你對這一切正在進行的事仍然選擇沉默,那麼有一天你以及你的子孫,就只能活在財團包圍下的「博弈島」! PS.1 博弈專法已於102年3月26日進入政院審查,預計5月送立院審查。 PS.2 博弈專法由澳門博弈集團於台灣之分公司規劃,你放心嗎? PS.3 金門BOT大量出現的時間,就在澳商科海有限公司來金辦博弈說明會後,巧合嗎? PS.3 博弈特區規劃70年特許期,金門BOT特許期為50年+20年,巧合嗎?
一座美麗的島嶼,有屬於自己的故事,而我們對所屬的島嶼有多少的理解?我們又傾聽過多少土地的聲音?美麗的沙灘海岸有擎蚵、有拾鱟、有航渡、有烽火、......,而今,財團正虎視眈眈地想染指?而主政者看來也一如既往,只汲汲於所謂的有建設,完全漠視歷史文化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