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嶼遊客中心九宮賣店標租

烈嶼遊客中心_03.jpg

    金門戰役史蹟資源豐富,金門國家公園成立以來,為保育戰役遺蹟,撥接軍方閒置營區,辦理修復整建作為展示等用途,不遺餘力。金管處為提升軍事設施修復活化再利用,自即日起辦理烈嶼遊客中心九宮賣店標租,採1次公告,分段開標,投標時間自即日起至101年12月24日上午9時止,有興趣民眾請把握機會! 

    詳細公告事項請參閱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網站www.kmnp.gov.tw最新消息,購買投標文件請於上班時間前往管理處行政中心服務台或於投標期限內以通訊方式購買(地址: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二段460號)。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洽承辦人蘇小姐詢問,電話:(082)313212。

 

發 言 人:盧淑妃 副處長
聯絡電話: 082-313202
聯 絡 人:楊恭賀 課長
聯絡電話: 082-313216
發稿單位:遊憩服務課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2月14日

發文字號:營金遊字第1010012900號

主旨:金門國家公園烈嶼遊客中心九宮賣店經營管理標租案。

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第42條及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標租標的物相關資料如下:

標案

標的名稱

土地地號

面積

(m2)

房間數

每年標租金

最低價格

(新台幣:元)

標的數

1

烈嶼遊客中心九宮賣店

九宮測段816地號

67.9

賣店服務空間

50,000

1

二、  標租人資格及證明文件:

(一)資格:為自然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機構、團體。

(二)證明文件: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口名簿或謄本影本(戶政事務所於截止投標日前三個月內所出具),或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證明文件。

2.所得稅納稅之證明或稅捐機關出具之免納稅(無欠稅)證明。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三、受理標租文件購領時間:

(一)自行前往購取方式:自公告日起至101年12月24日上午9時整前,親洽本處領取(地址: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2段460號),標租文件費用:新台幣50元整。

(二)通訊購取方式:自公告標租之日起至101年12月24日上午9時整前,檢附標租文件費50元(現金或匯票(抬頭: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及回郵郵票140元或回郵信封寄至本處領取(須註明索領「金門國家公園烈嶼遊客中心九宮賣店經營管理標租案」文件,並自行斟酌郵寄時間)。

四、押標金:新台幣3萬元整。

五、標的現場暸解時間:101年12月19日(星期三)下午。

務請電洽本處遊憩服務課約定時間,方安排帶領看標,電話:(082)313212。

六、投標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101年12月24日上午9時止,以郵寄寄達或專人送達本處

七、資格審查及評審日期: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時間:101年12月26日上午9時。

第二階段評審簡報時間:101年12月27日上午9時。

八、有關事項詳見「金門國家公園烈嶼遊客中心九宮賣店經營管理標租須知」。

九、未盡事宜悉遵有關法令辦理。

十、疑義、異議受理:本處遊憩服務課(承辦課)。

十一、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政風投訴電話及信箱:電話:(082)313160;信箱:金門郵局40號信箱。

十二、內政部營建署政風室: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十三、本公告之相關內容可逕上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網站查詢(http://www.kmnp.gov.tw/),或於上班日08:30至17:00電洽承辦人:蘇芊遐,聯絡電話:(082)31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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