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全台灣只有190艘遊艇

羅厝漁港漁會大樓_13.jpg  

       當廈門香山遊艇碼頭如火如荼的建設中,不知為何,我們這座小小的島嶼似乎也感染了大開發大建設的大頭症。政客以及那班投機客一再的端出大餐來,設賭場、建遊艇碼頭、蓋度假中心……讓人看得眼花撩亂、口水四溢,好像從此之後,烈嶼就發了,未來是多麼的美好!在大家充滿期望的當下,如果有人說幾句疑慮的話,一定是不愛烈嶼。 

    其實我們應該冷靜下來,沉澱自己,想想自己有的是什麼?怎麼的發展才是我們要的? 

    以遊艇碼頭這規劃案來說,不談對環境、對生態的破壞,烈嶼真的需要嗎?有發展的條件嗎?建了遊艇碼頭是誰能獲利?以及投資的經濟效益,建與不建的利弊等,都應讓我們深思。 

    看看台灣這些年來遊艇開發的現況,或許能讓大家冷靜下來,不再盲目的追求。遊艇碼頭蓋好後會不會成了蚊子港不是重點,重點是海岸環境一旦改變了,就再也無法恢復了。

 

遊艇碼頭

    台灣地區目前可停靠遊艇的碼頭,有東北角龍洞南口遊艇港、恆春後壁湖遊艇碼頭及漁業署公告十一座漁港計有:高雄鼓山漁港、旗津漁港、基隆八斗子碧沙港區、新竹漁港、台南將軍漁港、安平漁港、高雄興達漁港、台東新港、金樽漁港及澎湖吉貝漁港、七美漁港等。小型遊艇若採岸置方式則不受限制,唯出入海域仍按上述公告港口進出。

    營業遊艇礙於規定船籍泊位須設立在公告之遊艇港內,目前僅有東北角龍洞南口遊艇港及恆春後壁湖遊艇港兩座,其地點與都會區距離過遠故乏人問津,但台中、高雄、蘇澳、花蓮商港甚至於其他漁港,到目前為止尚未核發一張自用遊艇執照,其原因在於各地港務局航政單位對船舶檢查、丈量、船隻型式及航行安全認定差異所致。 

 

遊艇艘數

    依據交通部船舶管理系統資料,截至98年底止,登記為遊艇計1,520艘(詳下表),包括總噸位20以上者計6艘、總噸位未滿20者計1,514艘,多數為總長度10公尺以下之小型遊艇(部分為動力帆船),其中澎湖地區計有1,330艘,比例達88%,主要係供當地居民自用、並限航行於澎湖水域;也就是說,全台扣除澎湖之外,遊艇艘數僅有190艘。另國際商港受理外籍遊艇來臺申請案,自94年至98年止總計有194艘,每年平均約39艘

 

交通部各港務局98年遊艇登記艘數統計表 

                                                            (單位:艘)

船籍港/註冊地

總噸位20以上

總噸位未滿20

基隆港

1

26

臺北港

0

113

蘇澳港

0

0

臺中港

2

2

高雄港

1

28

馬公港

0

1,330

安平港

0

10

布袋港

0

2

花蓮港

2

3

   

6

1,514

資料來源:交通部船舶管理系統

 

遊艇活動水域:

目前遊艇活動水域原則多採負面表列,無禁止者均屬活動水域,各單位限制水域如下:

(一)  國防部:公告「臺灣、澎湖、東沙、金門、東碇、烏坵、馬祖、東引、亮島、南沙地區限制、禁止水域範圍及事項」、「高雄市左營軍港要塞管制區界線及管制規定」及「馬公及蘇澳軍港限制區域」等相關限制、禁止水域。

(二)  農委會:公告箱網養殖區分布、人工魚礁禁漁區及定置網區域等相關限制活動水域。

(三)  交通部觀光局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公告限制離岸一定距離之各類水域活動項目及範圍,如龍洞灣水域規定自高潮線向海延伸200公尺警戒浮球或其他設施明顯標示範圍以內處,限制僅供游泳活動。

(四)  內政部國家公園:所轄海域內,遊艇除進出港口依一定之航道(線)外,應於距岸300公尺外活動。 

 

遊艇活動的權責單位

遊艇活動發展涉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港泊靠及船席泊位之釋出)、內政部營建署(後壁湖遊艇港使用管理)、嘉義縣政府(布袋遊艇港使用管理)、經濟部水利署(水域河川之使用與管理)、財政部關稅總局(海關查驗)、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遊艇人員入出境證照查驗)、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及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衛生檢疫等)、海岸巡防署(安全檢查及救難)及交通部(航政監理、遊艇港泊靠、遊憩觀光活動)等權責機關 

 

遊艇活動問題分析

1. 遊艇活動非屬一般國民型態休閒活動

目前遊艇活動性質尚屬高消費之休閒活動,除遊艇購置費用外(小型遊艇約百萬價位),尚有油料、停泊及維修保養費用等,國際間遊艇發展活動較蓬勃之地區,如美國、加拿大及澳洲等國,多為國民所得較高之國家,依據97年平均每人國民所得(GDP)統計資料,美國為47,440美元,加拿大為45,085美元、澳洲為46,824美元,臺灣則為17,116美元,惟遊艇未來如能統一規格並大量生產,壓低生產成本及售價,才有可能刺激國內對遊艇之需求。

 

2. 遊艇活動人口有限

國內遊艇活動發展仍屬啟蒙階段,潛在人口僅約2,500人,市場需求量較小,截至98年12月底止,登記或註冊為遊艇者計有1,520艘,多屬總長度10公尺以下之小型遊艇,其活動人口需求數尚不具規模經濟之效益。依據交通部觀光局98年中華民國國人旅遊狀況調查報告,國人喜歡的遊憩活動為搭乘遊艇或渡輪之比例僅佔1.7%,比例甚低。若依現有遊艇登記或註冊數量推估,則遊艇活動人數為1,520人。

 

3. 遊艇活動相關設施有限

遊艇開放活動之水域分散各處,停泊費用較高,管理機關作業時間無法全面配合;且遊艇靠泊之碼頭或船席之基地設施、席位、相關配備及其週邊設施供給不足,不符活動使用者之需求。

 

4. 遊艇活動主管機關較多

水域活動區域各有主管機關,包括交通部各港務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各地方政府等,並未全部統合,現階段在組織及作業分工上,尚非可行,對遊艇活動者未稱方便。

 

5. 遊艇進出港作業程序繁瑣

現行外籍遊艇進出國際商港或遊艇港係採聯合檢查,已具初步簡化成效,另從遊艇活動者觀點,國際商港以外之遊艇港及漁港等地點,其進出相關作業程序,仍需檢討簡化。

 

6. 航行安全秩序及救難體系有待強化

國內海上遊艇活動者之水上活動知識不足,活動管制及違法取締機關亦不明確,且海難救護機制對於遊艇意外事故之通報及救難作業,尚未有足夠經驗,有待進一步累積整合。

 

7. 遊艇活動法規限制

遊艇活動相關法規之增訂或修訂作業較為費時,無法及時配合活動推展。 

 

8. 遊艇碼頭對生態的影響

    眾所周知,人類的活動會作用于周圍的環境。那麼港口以及遊艇碼頭的建設、經營及其產生的一切相關活動對當地地區原有生態平衡都會帶來很大的影響。這種影響對一個地區來講,在帶來經濟繁榮的同時也破壞了其原有的生態平衡。那麼,修建港口帶來的暫時影響、港口存在所帶來的永久影響以及港口業務和經營活動所帶來的永久的直接或間接的影響都是需要嚴肅考慮的關鍵問題。當然這樣的影響永遠不可能為零,但通過HQE技術、人工魚礁技術等其他具有改善作用的技術我們可以使其有所減少降低。那麼,在港口以及遊艇碼頭建設經營的道路上,這些影響具體產生在哪些環節;產生何種程度的影響;如何降低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於每一個碼頭、港口來講都是一門應該深入學習的功課。

 

 

現有遊艇港檢討分析

以下資料來源:推動遊艇活動發展方案  交通部 99年12月

一、龍洞遊艇港

(一)   背景說明

龍洞遊艇港由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規劃設計建造,為國內首座遊艇專用港,該港於88228完工,其建設經費總計54,287228元。92年間將龍洞南口海洋公園及遊艇港結合以OTOperation and Transfer營運、移轉)方式委外經營管理,租期自924月起至96年底止,以帶動民間投資營運海洋觀光活動,提昇水域遊憩品質,惟因租期5年過短致使業者不願投資,多以經營海泳為主,缺乏主題特色,致使遊艇港區使用率偏低,該局於969月針對龍洞南口海洋公園及龍洞遊艇港之經營管理、未來發展等方面進行檢討,考量園區設施啟用迄今已顯陳舊,如再爰用先前出租經營方式,廠商投入資金及營業項目均有所侷限,難突破園區現有經營窠臼,故於977月改依促參法以ROT方式委由民間機構投資整建及營運,藉由民間機構資金投入,帶動水域及遊艇等相關活動,以推動海洋觀光與遊艇活動之高附加價值,讓園區內現有建築空間、遊艇港及相關設施得以活化再利用。

(二)    辦理現況

觀光局於977月依促參法以ROT方式由基瓦諾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整建及營運,該公司已於9710月至985月完成整建,並以「龍洞四季灣」於98 530正式開幕,提供各項觀光旅遊服務;遊艇港現以海上觀光遊程、包船旅遊、遊艇駕訓、遊艇管家及各項靠泊設施與保修服務等多角化方式經營,並將購置新船營運及召募國、內外船隊停駐,管理處亦將持續推動遊艇休憩風氣,彰顯遊艇港建設效益。

(三)    設施狀況

龍洞遊艇港位於龍洞南口海洋公園南側,主要以停泊各類型遊憩船舶為主,水域可靠泊遊艇數包括中大型遊艇96(長期繫留56艘、臨時繫留40)、小型遊艇約20艘,陸上置艇區可停置遊艇37艘,最大進港船舶計畫可達18公尺。該港因受東北季風影響,海上活動季節多集中於每年4月中旬至9月,扣除颱風影響因素後,每年可提供遊艇進出港之日數約120天。

(四)     環境優勢條件

 該基地位於北部海岸旅遊線上,為東北角欣賞地質絕佳景點,且易於聯結周邊基隆、金九、福隆等遊憩據點,極具旅遊發展潛力;另該港為屬遊艇專用,無不同使用標的間之衝突。

(五)      整體發展潛力及課題

  1. 港區服務設施尚稱完善,惟岸際腹地狹小,單就港區而言開發較受限制。
  2. 龍洞遊艇港秋冬季受東北季風吹襲,遊艇活動僅有半年可運作,直接影響遊艇長期停泊意願及業者經營成本。
  3. 業將整合鄰近龍洞南口海洋公園園區暨有之遊憩設施,引入民間參與投資整建及營運,重整遊艇港、海泳池、遊客中心、地質解說展示館等相關遊憩功能,使陸域設施結合海上休閒遊憩事業。

(六)     經濟效益預測

  1. 龍洞遊艇港目前可停泊中型遊艇96艘、小型遊艇20艘,陸上置艇區可停置遊艇37艘,預估遊艇長期泊靠每年遞增10艘(第120艘),9年(97-106年)約計540艘。
  2. 龍洞遊艇港94-97年間,平均每年可提供就業人數約3-6人;ROT後因多角化經營,預估每年可提供就業人數約30人,經濟產值約為416萬元/每年。

 

二、布袋遊艇港

()背景說明

布袋遊艇港分3期工程進行建設,自86年起施工,至94年竣工,建設經費計約37千餘萬元,期間因受漁民抗爭而致工期延宕,且耗費多年補正土地報編程序;經努力克服困難,行政院已於980408院臺建字第0980016788號函備查「擴大臺灣南部區域計畫(嘉義縣布袋國內商港、遊艇港、第三漁港地區)」,復經內政部980422公告實施後,由嘉義縣政府依核定之計畫內容,依法申請劃定為非都市土地特定專用區,並依規定編定適當土地使用分區類別,後續完成港區建物補辦建、使照後,已於98103辦理開港。

()設施狀況

布袋遊艇港現有港區水域泊地面積約5.0442公頃,陸域土地面積6.7216公頃,土地使用現況分區及設施如下:

  1. 遊客服務區:約公頃,現有設施包括景觀廣場、450遊客服務中心1棟、男女盥洗室及廁所各1棟。
  2. 遊艇停泊及整備區:公頃,現有設施包括遊艇保養維修區及曳船道。
  3. 海域停泊區:浮動碼頭一座,水岸線456公尺,可供小型遊艇停泊計80席或中大型遊艇40席。
  4. 停車場:公頃,可停放大客車12輛及小客車262輛。
  5. 堤防區:公頃,現有港域海堤459公尺
  6. 遊戲綠地及保安林:公頃

(三)環境優勢條件

布袋港區分別規劃有商港、漁港及遊艇港,同時兼具有商業貿易、休閒及漁業之機能,具全臺唯一獨特性。

  (四)試營運階段-發展水上活動之訓練基地

布袋遊艇港開港初期,定位為試營運階段,先鼓勵並優惠嘉義縣及鄰近縣市擁有遊艇者來此停泊,期望能逐年提升船位利用率。此外,該港將先規劃符合休閒遊憩用地之使用目的,將陸續投資增設及改善港區硬體設施,現階段規劃遊客服務中心內部空間改造,包括設置行政管理中心辦公處所、展示廳、服務台、販賣部、餐廳、員工休息室等管理及服務空間設施。外部港區部份規劃設置戶外展演廣場及露天咖啡座,並加強遮蔭及景觀綠美化。海域部分將擴充設置浮動碼頭。爾後仍將配合遊艇港管理營運之政策方向沿續投資興建改善設施等,並擬開辦水上救生訓練、小型船艇操舟訓練,提供漁船緊急避難、娛樂漁船或客船停靠整補,期使該港成為雲嘉南濱海地區之水上活動訓練基地兼備停靠、避難、整補等功能。

 () 長期目標

積極開辦遊艇業務,並開放一般客船停靠、託管、租賃及航線申請業務,再以優惠條件吸引周遭修船及補給業進駐港區,並規劃爭取開放遊艇進出港通關業務,俟全面開放海域活動與港口自由進出後,以擴大港區使用效能,使布袋遊艇港成為雲嘉南濱海地區旅遊中心。

()財務效益預測

依據該港營運管理財務計畫分析,未來引進民間公司投資之營運收入主要來自遊艇票務收入、私人遊艇停泊租金收入、餐飲收入、紀念品販售收入、場地租借收入等、水上遊樂設施、飯店收入、戶外遊樂設施收入等八大項,各項收入每年年成長率概估約3%;營運支出分析包括:餐飲進貨成本、紀念品及便利商店及水上運動用品進貨成本、人事薪資費用、其他營業費用、勞健保費、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租金(地價稅)等,以上在特許經營年限(30年)內財務收支評估分析,淨現金流量現值為264,253萬元,總投資成本現值為56,051萬元,自償率4.711,顯示該港營運在前述假設前提下可完全回收具有可行性,本計劃之內部報酬率計算結果為15.48%,超過折現率之9.07%,亦超過本案設定之股權要求報酬率12%,因此代表對投資廠商具備誘因,預測營運後11年即可回本,具相當投資效益,其營運前四年員工需求約50人,營運四年後初步估計員工需求達120人,未來帶動地方相關產業及觀光發展,可創造之經濟規模及就業人口將產生更大乘數效果。

 

三、後壁湖遊艇港

()背景說明

為因應海上遊憩需求與日俱增,提供民眾體驗海上遊憩活動,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於民國74年及委託顧問公司辦理遊艇港規劃及可行性評估,自82年起陸續完成相關設施,內政部並於87626同意將港區設施委外經營管理,藉由民間企業之效率及專業,有效推展後壁湖遊艇港觀光事業,82年至87年執行後壁湖遊艇碼頭及相關設施經費計41,1787,637元,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於894月至984月期間以公開招標方式委由民間機構辦理後壁湖遊艇港部分區域之經營管理,目前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設立後壁湖管理站負責該港區泊船相關服務及受理旅遊諮詢與申訴案件之處理、緊急應變及遊客安全維護、自然資源保育及海域遊憩活動管理等經營管理業務。

()港區範圍

後壁湖遊艇港區含遊客中心(樓地板面積約4,870㎡)、浮棧碼頭泊位、陸上置艇區及港區賣店等。

()服務設施

港區泊席分為浮棧碼頭泊位及陸上置艇區。港區規劃可停泊918公尺長之各類船艇總泊位數為110席,惟部分作為公務用途等,目前開放外界停泊之遊艇席位約66

()允許經營事業範圍

  1. 設施及設備範圍之維護營運。
  2. 陸上及海域遊憩活動經營管理。
  3. 遊憩區及設備設施之安全維護及緊急救助。

() 經營管理計畫

為提昇後壁湖遊艇港經營管理計畫,辦理遊客安全維護、設施維護管理、環境整潔美化、營運、遊客服務等工作,以提升該港區之經營成效及遊憩品質,現階段作法如下

1.加強行銷:經由網路或其他媒體加強對後壁湖遊艇港行銷手法。

2.強化路標指引系統。

3.適時通盤檢討大光市街內及到後壁湖遊艇港區周邊鄰近土地使用變更調整之可行性。

4.積極辨理設施委外經營作業:尋求殷實廠商參與遊艇碼頭經營管理,提供兼顧保育原則下之多元服務。

() 經濟效益預測

1.強化遊憩體驗及適度的保育解說,達到海洋資源保育宣導目標:持續提供遊客對墾丁國家公園海域景觀、海岸地形、海洋生物等自然資源之遊憩與環境教育機會,俾使遊客在體驗生態之美時,達到寓教於樂之目的。 

2.後壁湖遊艇港可提供從事海洋生態與海底地質、地形之研究基地,結合後壁湖遊艇港西南側之漁業專用港區為恆春地區漁貨集散中心,亦可結合恆春漁產銷售,帶動地方繁榮。

 


遊艇製造王國 玩家僅一千五百人

 

2011-06-07 中國時報 【黃如萍/台北報導

 

     台灣海岸線全長一千七百三十公里,遊艇製造年產值超過兩億美金(約台幣六十億),但遊艇活動人口僅一千五百二十人,交通部花十億元推動建置國內七個遊艇港及碼頭,預估增加的遊艇活動潛在人口也只有兩千五百人

 

     國內目前僅新竹、苗栗、彰化及雲林等四個縣市提供遊艇靠泊基地船席,分屬於遊艇專用港三處、國際商港及其輔助港共七處、漁港二十處。但現有漁港共兩百二十五處,開放遊艇泊靠漁港偏低。

 

     交通部觀光局曾進行國人旅遊狀況調查發現,國人喜歡的遊憩活動為搭乘遊艇或渡輪的比例僅占一.七%,比例甚低,分析原因應是受限於國人親水習慣、遊艇消費水準(每艘遊艇動輒百萬台幣以上)、法規限制、硬體建設及配套措施不足等,遊艇活動非屬一般國民型態休閒活動。

 

     目前遊艇活動水域多採負面表列,無禁止者均屬活動水域,如農委會公告箱網養殖區分布、人工魚礁禁漁區或定置網區域等限制活動水域;觀光局公告限制離一定距離各類水域活動項目及範圍,如龍洞灣水域規定自高潮線向海延伸兩百公尺警戒浮球或其他設施明顯標示範圍以內處,限制僅供游泳。

 

     不過,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執行各港口安全檢查業務統計,以台北縣淡水第二漁港、澎湖縣岐頭漁港等四十處漁港地點為範圍,九十七年度遊艇進出港數為兩萬一千六百六十五航次,九十八年度增為兩萬兩千七百二十航次,平均六十二航次,分攤在四十處港口,一天僅一點五個航次,比例甚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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