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離大陸漁船非法捕魚縣府辦說明會展現護漁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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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8

金門日報記者楊水詠/烈嶼報導

 

20100928-驅離大陸漁船非法捕魚縣府辦說明會展現護漁決心 

   金門縣長李沃士,昨天在烈嶼一項與漁民反映有關大陸漁船非法捕魚驅離勤務說明會上,聽取漁民的心聲和建議;李沃士希望相關單位根據原有的作業標準,嚴格地執行護漁工作,也將透過管道與大陸方面來交涉與協調,期盼透過雙方的共同努力,來維護海洋資源。

   上個月二十八日,烈嶼地區發生漁民到羅厝金門海巡分隊駐地拉白布條陳情抗議事件;當天,經金門海巡隊副隊長蘇勝欽和羅厝駐地分隊長王中安出面與漁民對話、溝通,以及針對漁民的質疑提出說明,也希望烈嶼地區漁民成立護漁小組,配合參與海上驅離、護魚,維護我方海域資源和安全。

   為回應此一事件,縣府辦理之烈嶼鄉漁民反映有關大陸漁船非法捕魚驅離勤務說明會,昨天上午九時假金門區漁會烈嶼辦公處三樓會議室舉行,縣長李沃士主持,縣府建設局局長葉媚媚、金門海巡隊副隊長蘇勝欽、縣議員林金量和洪麗萍、烈嶼鄉長洪成發、鄉代表會主席洪若珊,以及岸巡、漁會、鄉公所建設課人員和二十多位漁民出席與會,並聽取建設局漁業巡護工作,與金門海巡隊所作826陳情事件說明。

   針對漁業巡護工作,李沃士在回答記者採訪時表示,保障漁民的權利,是公部門本來就要執行的事項。他指出,過去,可能沒有根據護漁的辦法來執行,造成一些誤解,經過說明會把問題攤開討論、溝通及說明之後,希望相關單位根據原有的作業標準,嚴格的來執行護漁,還給我方漁民一個完好、「棒」的漁場,多少有經濟的收益。

   對於漁民建議我方和大陸商談有關陸方漁民越界非法捕魚,並請陸方好好管制他們的漁民一事。李沃士表示,把常犯和累犯的大陸漁船和負責人,俟資料收集之後,透過管道與陸方來交涉和協調,希望雙方共同來維護海洋資源,也讓金門有好的漁場可以捕魚及維持生計。

   在說明會中,漁民也對海巡單位在執行大陸漁船非法捕魚驅離勤務提出質疑。金門海巡隊副隊長蘇勝欽說明表示,平常即真正的在執行海上驅離勤務,尤其九月份擴大對大陸漁船驅離勤務,就是讓漁民了解海巡署在盡力維護我方海域資源。

   蘇勝欽同時也反駁為績效而驅離陸方漁船的說法,他強調,今天有驅離大陸漁船越界捕魚的亮麗成績,絕不是為績效而辦案;同時,蘇勝欽也斬釘截鐵地否認,絕對不可能有如此做法。

   至於漁民質疑海巡的無線通訊被竊聽一事,蘇勝欽指出,從未真正取締到有竊聽我方海巡無線通訊的案例,但以陸方漁船自己的通訊及連繫,一看到海巡出動驅離取締船艇,陸方漁船會互相通報,絕對是有的。

   金門海巡隊也提出改善海巡無線通訊和保密的作法,蘇勝欽說,今後對海巡通訊部份,採取實施通訊密碼和頻道的置換,或用暗語與岸際來通訊連絡,以防止利用明語進行案情通報時,被陸方漁船竊聽後通報。

   而針對十八羅礁經常有五艘大陸漁船出沒越界非法捕魚,蘇勝欽表示,自從擴大取締大陸漁船之後,再也未發現該五艘大陸漁船在其附近出沒;同時,他保證說,今後將針對這五艘漁船和越界捕魚大陸漁船,執行強力的驅離作業和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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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業巡護建設局細說端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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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8

金門日報\記者楊水詠/烈嶼報導

 

   今年至目前為止,金門海巡隊總共帶案處分大陸漁船一千零二十九艘二千七百二十五人、登檢驅離一千零九十三艘二千五百二十一人、廣播驅離八百六十艘,沒入各式漁網計有一千零四十八件,長度總計三萬二千一百一十八公尺,成績良好。而且,為持續強化金門海域禁限制水域內之大陸漁船驅離帶案外,並從本月一日起調派台灣海巡隊艦艇至金門海域執勤,發揮執勤能量,全力執行帶案處分鄉雨以有效維護金門地區的海洋資源,確保漁民權益。

   金門縣政府建設局昨天在舉辦烈嶼鄉漁民反映有關大陸漁船非法捕魚驅離勤務說明會表示,金門海域因大陸漁民越界(進入禁止、限制水域)濫捕,破壞沿近海漁業資源及漁業環境,致使本縣沿近海漁業資源幾近枯竭,且壓縮到漁民作業空間及權益。但,近年來,由於海巡單位及縣府加強取締,大陸漁船越界情況,已有改善。

   縣府建設局指出,目前大陸漁民經常進入本縣水域進行拖網、流刺網、籠具、鰻苗網、架設定置網、登岸採集貝類等水產生物等漁業行為,並有違法電魚及炸魚之情事。而且,大陸漁民熟知本縣水域狀況,了解金門海岸巡隊巡護船無法進入淺水域;因此,常憑藉小島礁等危險水域作掩護,進入沿岸淺水域非法漁業,對本縣漁業造成下列各項的影響:

一、大陸漁民甚而竊取本縣漁民漁船、漁具或恐嚇本縣漁民,造成本縣漁民出海作業次數減少及蒙受財物的損失,危及漁民海上作業安全,進而使本縣漁民收益減少。二、影響本縣漁業資源保育工作,漁業經營海況愈下,使漁業經營無法獲永續發展。三、大陸越界漁船恣意於客貨輪航線上佈網,造成往來船隻需閃避漁網或因絞網喪失動力,影響船舶安全。四、大小金門水域間海底佈有自來水管線及電信等線路,大陸漁民於禁止錨泊區作業,破壞公共設施。

   為保障漁民權益,維護本縣沿海漁業秩序及漁船航行安全,以及落實資源復育及保育工作,縣府建設局表示,除海岸巡陸續增加巡邏艇或不定期自台灣派遣大型船艦支援,加強取締非法之漁業活動、及驅離進入本縣禁限制水域之大陸漁船;縣府並會同金門海巡隊、岸巡總隊、區漁會、水試所、縣警局、金門國家公園警察隊成立「金門縣聯合取締非法捕魚小組」,採取不定期執行稽查及取締作業。

   縣府建設局指出,為達到有效驅離,縣府以承租民間漁船協助海巡進入淺水域查緝;但,大陸漁民經常加速逃逸,造成巡護人員執勤險象環生,且承租間漁船也因與大陸漁船碰撞,攔截或進入淺水域碰觸礁石,造成推進器葉片或船身損壞。

   縣府建設局也發現到大陸漁民見到巡護船接近時,為避免網具遭沒入處分,會將網具以丟包方式藏匿沿岸岩礁區;因此,縣府爭取漁業署補助僱請潛水人員或漁民協助導航、辨識網具,並協助收起大陸漁網具,避免造成污染。

   金門海巡隊、岸巡總隊所沒入的大陸漁網具,皆由縣府協助銷毀,縣府建設局表示,由於網具上容易雜有各式水產生物及垃圾,極易產生惡臭,因此有案需儘速處理,避免造成環境髒亂;而且,目前實施垃圾分類制度,需請人力用以分類處理及協助清運,並針對行為惡劣、且屢勸不聽之大陸漁船,採取沒入其起網機或切割漁機設備等手段,達到有效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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