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9-金門大橋金寧端土地開發昨辦說明會
2010/11/19
記者許加泰/金寧報導

金門縣政府昨晚在湖下村辦公處召開「金門大橋建設計畫」金寧端橋頭周邊地區整體開發(區段徵收)規劃內容說明會,提出以區段徵收、公私有地交換、價購等取得橋址用地方案,徵詢地主的意見。縣長李沃士強調在維護地主的土地權益前提下,會尊重地主選擇的方案,希望在地主的共識和促成下,順利解決金寧端橋頭的土地問題,讓「金門大橋」順利施建,帶動地方的建設和發展。
金門縣政府為加速推動「金門大橋建設計畫」,在取得烈嶼端的橋址用地後,也對金寧端橋址用地,和地主做溝通和協調,並於昨晚七時三十分假湖下村辦公處再辦理說明會,由縣長李沃士親自主持,金寧鄉長陳成勇、議員楊永立、鄉代會主席楊萬山也到場關心。縣府工務局長許鴻志、建設局長葉媚媚、地政局長林德恭也帶領工作團隊在場向地主做說明。
工務局指出,該項「金門大橋建設計畫」的金寧端橋頭用地,已於今年二月和四月與鄉親召開用地取得說明會,除多數鄉親建議以區段徵收整體開發方式辦理,藉此對周遭土地整體規劃提供更完善之發展與契機;另針對其他鄉親可能仍有不同之意願,縣府亦將提供以鄰近縣有地辦理交換及依九十九年度公告現值加補償成數之價購方式給鄉親選擇,為確保地主的土地權益,縣府也對橋址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辦理意向調查,包括:以區段徵收整體開發方式辦理、與縣府辦理公私有地交換、縣府辦理價購,來取得橋址的用地。
工務局向鄉親說明區段徵收的土地使用規劃三個方案,包括區段徵收的地籍分配、規劃商業區和住宅區,對土地所有權人而言,免除土地徵收,享受繼續保留土地之權利;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增加可建樓地板面積,提高土地價值;減省土地稅賦(不論是領取現金補償地價,或是申請發給抵價地,都免徵土地增值稅),是公私互蒙其利,政府與民眾雙贏之措施。
與會的地主表達意見,縣長李沃士很重視鄉親的意見,親自向鄉親做說明,他表示,為了不要讓橋址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損其土地權益,縣府爭取大區域的開發建設,將大橋兩端橋頭周邊地區納入整體規劃,辦理變更都市計畫,並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政府可取得大橋及公共設施所需用地,原地主則可領回住宅區、商業區等抵價地,維護地主之權益。
李縣長指出,從農業用地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用地,可為地主創造更高的土地價值,他希望鄉親能有所思考和選擇。李縣長說,如果鄉親選擇公私有地交換的方式,縣府也提供附近區域或鄰下埔下區域的公有地,和地主做交換;至於鄉親選擇以價購方式,如要以市價的價格是有困難,縣府也會在合法的範圍內提高價購的價格,來取得用地。
李縣長盼望橋址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有所共識,順利解決金寧端橋頭用地問題,他希望金門大橋的興建,帶動湖下的建設和發展,未來海邊也發展成「新湖下」,讓湖下聚落更熱鬧,也更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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