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二日金門迎城隍
農曆四月十二日是金門縣「浯島城隍」的「遷治」紀念日;金城鎮有迎城隍活動,各鄉鎮的善男信女也都會輻輳於此。
城隍被列入朝廷祀典是在明代開國之初;明代洪武年間,金門已有城隍廟。金門島的城隍廟原本建在島西的「金門城」(舊金城),後來「分火」到金城(後浦),另建「浯島城隍廟」,稱為「遷治」-時間可能在清聖祖康熙年間平定台灣之後;原本在舊金城的城隍廟則被稱為「古地城隍廟」。
另外,位在金門島島東的金沙鎮則有田浦泰山廟、田墩西嶽廟、山西北嶽廟-這些廟宇都屬於嶽神信仰,但田浦泰山廟卻常被稱為「田浦城隍廟」;因此,在金門島上,嶽神信仰已與城隍信仰產生某種程度的混同。 嶽神的信仰在堯舜時就有,城隍的信仰則到唐宋之後才普及。明代的吉禮中有「嶽鎮海瀆天下山川城隍」之祀,嶽神與城隍神其實是有所區分的。
在金城鎮南門里有一座五嶽廟,主祀東嶽大帝、中嶽大帝、西嶽大帝、南嶽大帝、北嶽大帝;這一組神明,與明代神怪小說《封神榜》中的角色相同。
有關城隍的記載,後唐廢帝李從珂曾於清泰元年封杭州、湖州、越州等地的城隍為王;後漢隱帝劉承祐曾於乾祐三年封蒙州城隍為王;元文宗圖帖睦爾曾於天曆二年封大都城隍為護國保寧王、城隍夫人為護國保寧夫人。 城隍正式被列為國家祀典,始於明代。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元年詔定京、府、州、縣的城隍依次稱為王、公、侯、伯。金門縣浯島城隍廟的城隍爺被稱為「顯祐伯」,就是根據上述背景。
不過,明洪武三年,朝廷又革除各種城隍的各級封號,只稱府城隍、州城隍、縣城隍;後來還詔令毀去神像,改立神主,用城隍神塑像的泥土來繪製山川,以神祔享於山川;新官上任時,則必須到廟中宣誓。 「城」、「隍」二字雖見於《易經》,但是以城隍為廟祀,在唐代以前不曾見於經書與史書。唐宋之間,城隍神成為普遍的地方信仰;後人乃因其名而求其義,認為天地間有一物就有一神,「高城深池」也必然就會有城隍之神!在許多地方還附會以一人為神,例如楚漢的紀信、灌嬰、秦代的龍且、宋代文天祥,在特定地方都被奉為城隍神。於是,城隍漸由自然神轉為人格神。
關於城隍神的職司,唐代的張說(封燕國公)在〈祭荊州城隍〉中說城隍神掌管了「致和產物」與「助天育人」的業務;唐代的張九齡(曾官拜宰相)在〈祭洪州城隍〉中,用「方隅是保、甿庶是依」描述城隍神可以讓地方及平民得到保護和依靠。
在金門,城隍除了默佑善人、陰誅惡徒,還有兩個重要的功能,一是辦團練以防禦海盜,一是苦旱時拜天求雨。
自古以來,迎天后、迎城隍都是金門島上的民俗大事;迎天后叫做「進香」,迎城隍叫做「出巡」,原本都是幾年才辦一次。由於廟會期間,鳴擊金鼓,粧飾人物,馳輦擁神,旌旆飛揚,喧騰繞境,置几焚香,設醮演劇,曾被認為窮華極侈,消耗物力,疲憊精神,因此曾被建議停擺。
近年來,金門為了推展觀光,四月十二的迎城隍廟會成了文化及觀光產業的重點活動,規模一年勝過一年-全臺各地的城隍神不只一次齊聚金門,廟會中的龍頭龍尾蜈蚣陣還締造過金氏紀錄。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