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漁船越界捕魚
更多的越界紀錄請參閱:撈過界之記錄篇
雖然海巡署取締中國漁船越界捕魚,從3月21日起根據兩岸條例新修正條文規定,除以往採取驅離、沒入漁具、漁獲、留置人員及扣留漁船等處分外,經主管機關海巡署扣留非法越界中國船舶,一般船舶可處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漁船則依船舶價值及不法獲利,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的處分。
新的條例通過至今已快四個月了,但依然在湖井頭至埔頭這一帶的海域,常可見大陸漁船在此捕魚。尤其是起霧時或入夜後,來回穿梭噗噗噗的漁船馬達聲更是擾人清夢,那設在離岸不到十來公尺處的岸巡巡邏站猶如廢置的營區無人聞問。
這一帶的海域以往是烈嶼幾個主要魚場之一,在湖井頭還設有漁港(雖然連甚麼硬體設施皆無),戒嚴時期,大陸漁船還不敢明目張膽的越界捕魚,當時附近幾個村子賴捕魚維生著尚有不少,日子雖然辛苦,但還是有著不錯的收入,如今,整個海域,除了大陸漁船,已完全見不到一艘我們的漁船,湖井頭出海口的最後一艘竹筏也已橫靠岸上不再出海了。
當所有的漁船都消失、漁夫不再下海,是否是魚資源的枯竭造成捕不到魚所致呢?沒有捕魚的人卻造成魚資源枯竭,深究其因,應是大陸漁船過度捕撈及不當的漁法造成的。電魚、毒魚、流刺網....讓生態受到嚴重的破壞。
前陣子由於海巡執法較嚴,大陸漁船不敢越界捕魚,讓海釣者常有滿籮的喜悅。湖井頭海域面對廈門,距離駐守東面羅厝漁港的海巡隊而言,一旦遇上緊急事件或漁船越界,當接獲通知,巡邏艇還未到達現場,大陸船早就逃之夭夭了,根本緩不濟急,是否如此,所以岸巡弟兄就視而不見呢?
相關單位應正視這個問題,並能確實做好驅離的工作,以保護我們的漁業資源。
本文經蘋果日報引用刊載於 2012.07.09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20709/131425/
就在湖井頭"水上堡"前作業的大陸漁船,此地距離岸巡機動巡邏站不到50公尺遠
湖井頭前門口礁後方聚集的大陸漁船,當天清晨六時許,這一帶海面上約有20來艘
仔細看看,這船兒離岸有多近
後方是獅嶼,前方是軌條砦,大陸漁船就在其中
以下幾張照片是2012.07.05清晨在湖井頭出海口拍的照片
離岸不到10公尺的大陸漁船
越界的漁船
多達一、二十艘的漁船違法在我們的海域捕魚
這些漁船距離海岸約幾百公尺遠
如入無人之境的大陸漁船,"悠閒自在" 的越界捕魚中
以下幾張照片是2012.07.06清晨在湖井頭出海口拍的照片
這一天的船隻更多,約有20多艘
前方礁石是"門口礁",距離海岸約100多公尺遠,後方沙線是小膽,是海峽兩岸默認的海界,所以照片中的船隻都已越界了。
近得誇張的大陸漁船,幾乎已快靠岸了
漁船特寫
漁船特寫
漁船特寫
漁船特寫
以下幾張照片是2012.07.07清晨在湖井頭出海口拍的照片
前面這艘船幾乎每天都來,而且都在相同的位置捕魚
以下幾張照片是2012.07.08清晨在湖井頭出海口拍的照片
拖網船
單人海釣船(今天又來了)
雙人作業船
抽砂船在獅嶼旁盜砂
2012.07.09 海域觀察
本日海面平靜,平日越界的漁船都不見了。
只在黃厝的海邊看見一艘快艇,無法研判是那方的。
2012.07.10 海域觀察
今日這一帶的海域完全不見大陸漁船
將軍堡外的一艘海釣船,從九宮碼頭方向駛來的,營該是烈嶼的漁船。
2012.07.11 海域觀察
今日越界的漁船約有4~5艘,雖然越界但距離海岸還有段距離。
在小擔前作業的船隻
牛心礁旁的船隻
清晨六時過後,原越界的漁船都離開了。不知是潮水因素還是其他,這幾天的漁船數變少了,是甚麼緣故還有待觀察!
更多的越界紀錄請參閱:撈過界之記錄篇
大陸船越界 即起最高罰1000萬
2012-3-21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
海巡署取締中國漁船越界捕魚,從3月21日起根據兩岸條例新修正條文規定,除以往採取驅離、沒入漁具、漁獲、留置人員及扣留漁船等處分外,經主管機關海巡署扣留非法越界中國船舶,一般船舶可處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漁船則依船舶價值及不法獲利,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的處分。
海巡署表示,過去執法,往往以噴水驅離,倘若對方不聽勸告,以及越界非法捕魚手法惡劣,便採取沒入漁具、漁獲、留置人員及扣留漁船等方式,此舉因直接毀損中國漁民生存工具,不僅浪費本身人力、物力,還常引來反彈與衝突,讓海巡人員執法上愈來愈有顧慮。
比如去年初,海巡人員在金門金烈水道對越界中國漁船實施驅離,帶案處分一艘漁船,結果遭其他中國漁船以石頭、竹竿攻擊,後續二十八艘中國漁船陸續進入羅厝港滯留,表達「放船放人」訴求,幸派遣五艘巡防艇於現場應變,才未進一步衝突。
前年初,一艘中國漁船在金門海域非法炸魚,海巡人員派船前往處理,該船拒檢逃竄,並向海巡船艇丟擲不明物體,海巡人員後來使用霰彈槍及M16步槍示警,才攔檢帶返依法究辦。
海巡署表示,兩岸條例新修正條文,今天起賦予裁處行政罰鍰的法源後,取締中國漁船越界捕魚時,可以罰錢代替其他處分,金額則視對方不法獲利與能夠接受的程度裁處,較有彈性,也可減少爭端。
海巡署表示,去年計驅離中國漁船五四○二艘、帶案處分一九○○艘,但中國漁船仍屢屢越界捕魚,因此今後仍持續定期於北方三島、澎湖、金門及馬祖等中國漁船越界頻繁海域,擴大執行取締工作,以確保海洋生態資源,捍衛我國漁民權益。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21/today-p6.htm

欺門踏戶,海巡署不作為, 公務車每天在此開進開出, 卻任憑此事進行, 據點存在的意義為何?
海巡不是都只抓自已人 ? 大陸漁船抽沙船不屬於中華民國管也不存在
所以~ 就當著沒看到吧!
唉~現況就是如此 無作為的政府
海巡署捍衛五星旗與日本為敵,卻對金門海域護魚不利,縱容中國魚船越界,更可惡對自己金門魚民千方百計刁難 ,海巡署翻箱倒篋對付金門靠岸辛苦魚民,好像海巡署也應該硬起來嚴格執法驅逐中國違法越界魚船海巡署應該保護中華民國魚民結果可惡去保護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去釣魚台列島招搖撞騙這些只圖討好北京ㄉ親共統派份子
想當年沒海巡的年代 部隊的驅離射擊比起現在有用多了 建議改換國軍來保護漁民
我覺得鄉公所與縣政府也有很大的責任 當然海巡的不作為該打屁股 不過二岸事務的複雜 若用強勢的警力介入 其複雜性更加不可預測 擦鎗走火都會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政治解決 還是要看縣政府對中央有否反應 在二岸的協商架構下有充份默契 那麼海巡與軍方才能強勢作為 但依章魚的和迴響的朋友說法 我想鄉公所縣政府也都睜眼閉眼選擇性的處理 避免政治效應的可能性是很高的 如果縣政府真無法解決長期的政治性問題 應強烈反應給中央 讓中央去傷腦筋並給金門百姓一個交待才是 澎胡三十年前也是毒魚電魚嚴重 還有流刺網問題 直到發現資源耗竭的快速 縣府採取強勢作為 才逐漸回復海洋生機 但有一些失去就回不來了 像是白化的珊瑚礁 金門面臨對岸漁民的惡劣行為 真得要及時的拿出辦法 這是姐妹縣澎湖人的一點想法
感謝四十心零分享澎湖的經驗 鄉公所縣政府睜眼閉眼選擇性的處理應該也是事實 加上這一帶海域幾乎已無本地的漁民作業,所以聽不到什麼抗議的聲音 且海巡又鞭長莫及而無所作為 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魚資源的枯竭實在令人心痛
雖然立了法規,但執法不力,法規終究只活在了書籍當中..
海巡單位真的要認真想想法子來解決。
想起靠山的農村,東坑組訓遠近馳名的巡守隊,能夠跨村到雙口擒獲偷渡客。 而想建請濱海的漁村,湖井頭就以早時的海上工作隊為班底,組訓年輕一輩轉化為海上巡守隊,巡護魚群、守護海沙、保家衛鄉,再創自衛隊的輝煌。
這點子很好,可惜缺人缺經費缺設備缺長官..........
越界情形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如何徹底根除還要靠政府的決心 與對岸的共識達成,這樣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否則海上越界永遠沒完沒了!
這幾天已經較少看到漁船了,但也不確定能維持多久。
我爸爸說他在烏坵當兵時看到漁民越界都可以直接鳴槍驅趕 看到這些廈門小船悠閒飄來飄去實在傻眼
這是早期海巡還沒成立時的作法,現在國軍已經不再管這些了。
有關「金門烈嶼湖井頭至埔頭一代海域,仍然常可見中國漁船捕魚」乙情,內容並提及「岸巡弟兄視而不見」乙節,中部地區巡防局第九岸巡總隊說明如下: 一、 第九岸巡總隊每日除藉由巡防區勤務會報時機,召集各任務單位研討完成勤務部署外,每月並配合金門縣政府護漁小組編排艦艇針對重點海域執行「擴大掃蕩」勤務,以達發揮遏阻效用;同時要求岸際一線兵力(值班、守望、港巡、安檢、巡邏組),全天候妥善運用各式情蒐器材對近岸船隻採「隨船監控」,再配合巡防區雷達監控,務求滴水不漏;另規劃每週採不定時、不定點方式,於大、小金門地區發佈模擬狀況實兵演練,藉以訓練並增強同仁狀況反應與處置能力。 二、 另由中部地區巡防局第十二巡防區統合岸、海勤務,每日編排8艇次執行「越界捕魚」驅離作為,總計101年度上半年共執行驅離越界船舶717船次,登檢驅離86船次179人次,執行帶案處分922人次,查緝盜採砂石4案4船20人,並配合新法修訂,自3月21日迄今已裁罰14船、計86萬5千元整,以有效維護我金門海域安全與秩序。 三、 第九岸巡總隊表示:雖然兩岸人民互動日漸頻繁,交流範圍逐漸擴大,但為維護漁民捕漁權益及海岸地區漁業資源,對於大陸觀光船或漁船非法進入我禁、限制水域之行為,必將全力遏阻,以維護海域安全與秩序。同時呼籲民眾,若有發現相關不法情事,請撥打海巡「118」免付費服務專線,海巡署將立即進行處理。 敬頌 平安健康! 局長 張德浩 敬啟 10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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