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6-烈嶼芋頭契作價格洪成發喊漲
2010/12/16

記者李增汪/縣府報導


在縣長李沃士與烈嶼鄉長洪成發均相當重視形塑一鄉一特產,和提高農民收益,創造農業產值的理念下,金門縣政府昨日就訂定金門縣烈嶼鄉芋頭契作實施要點草案召開審查會議討論,並預定於一百年度起試辦。要點相關內容,將由農試所再作細節修正,再對外公告實施。
  會議昨日下午四時起,在縣政府第二會議室召開,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烈嶼鄉長洪成發、農試所代所長陳佳結、建設局課長李廣榮、縣農會總幹事黃永堆,以及行政室、主計室、防疫所等代表出席參加。
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指出,希望透過訂出一套合理、標準和用平準概念,來照顧農民收益,不讓農民種植芋頭吃虧。並鼓勵烈嶼農民多種植優質芋頭,也歡迎觀光客多品嚐食用烈嶼芋頭,將烈嶼知名芋頭行銷出去。
烈嶼鄉長洪成發則代表烈嶼鄉農民,感謝縣長李沃士對烈嶼鄉芋頭保價收購政策的支持,並建議分級收購價格再作調整,價錢再調高,行銷則採開放自由市場,芋頭若真的賣不出時,再由農試所或縣農會作保價收購。
這項要點所契作範圍暫以縣政府輔導之烈嶼鄉之蔬菜產銷班為主要對象,並於每年十一月辦理公告,接受產銷班班員(農民)申請。
分級收購價格及收購標準,將由農試所再作詳實精算。而契作芋頭收購及銷售價格應隨市場供需行情適時調整,原則應符合市場易於接受合理之價位,每年可檢討一次。
契作收購工作計畫,每年由金門縣政府、金門縣農會、烈嶼鄉公所及金門縣農業試驗所訂定年度計畫收購數量及代銷費用金額,釐訂陳報縣政府核定後辦理。而契作收購計畫仍屬試辦階段,農民應配合政府政策,踴躍參與各項農特產品促銷推廣活動,農會基於照顧農民天職,應積極協助開拓市場,建立銷售網路平台,服務契作之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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