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厝。羅氏兄弟洋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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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嶼地狹人少,依道光年間之行政區劃,烈嶼為二十都,烈嶼保(二十都僅轄烈嶼一保)、共分三十三鄉,羅厝為其中一鄉。民國四年,金門合浯洲、烈嶼、大嶝、小嶝四島設立縣治。設縣後,保仍舊,只是都的次第及鄉之數目名稱,略有更易。烈嶼由原二十都改為第五都、烈嶼保,共有三十二鄉,羅厝亦為其中一鄉。民國四十二年,金門復行縣治,將各區改為鄉鎮,全縣分設六鄉鎮,烈嶼鄉轄下八村,其中羅厝與湖下合為羅厝村。四十八年七月,行政村變更為五村,羅厝改為林湖村轄屬,迄現今為止均維持現行制度。羅厝於戰地政務時期,曾改名為「四維」,八十年間因村民及鄉僑反應,乃改回「羅厝」之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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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厝居民以「羅姓」為大宗,據考羅氏先祖於明中葉時遷居於此。宋朝有吳四十三郎者,自泉州隨駕南下,其孫名安遠避至烈嶼,後卜居上庫,派下「吳姓」則由分居羅厝。烈嶼之「洪氏」皆係唐以後來者,由「青岐洪」分居現今羅厝。「陳氏」為明中葉由廈門店遷來,定居湖下,羅厝之陳與湖下為同一支派。其餘「江」「李」「錢」等均為後來遷居而來之宗姓。當時羅厝依山面海,居民均以捕魚為生,並兼從事農耕,後因部隊移防金門,在羅厝附近駐軍人數眾多,村民才逐漸從事商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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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厝「金記」正門門額上書「福建金記」,「金記」是羅家商號,「福建」則是羅家宗族脈源,惕勉後世子孫,不能忘本。金記洋樓,也稱「羅氏兄弟洋樓」,肇建人為羅厝落番新加坡的僑商羅金頂,與羅亞察的父親羅望為兄弟關係,另一兄弟名羅金尋。「金記」建於民國三十五年間,民國三十八竣工,亦即日本發動戰爭戰敗之後,國共內戰古寧頭戰役的前夕。在那個兵馬倥傯的年代裡,中國雖已統一,但國際局勢依然動盪,金門僑民衣錦還鄉起大厝的傳統也遭受到極大的考驗,想要起大厝,需要比之前更大的人力物力。就僑匯建「番仔樓」的歷史來看,「金記」建得有點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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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羅厝臨海,加上羅家有自己的船隻,才有辦法從福建廈門將構造所需的磚、石、木等建材,運抵羅厝漁港,耗時一個月,才全部運抵,後續洋樓也花了近四年的時間才興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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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厝羅氏兄弟洋樓屬傳統五腳基洋樓,立面為六柱五開間分割,以煙炙磚柱搭配疊澀柱頭形成特有裝飾,門額立有「福建金記」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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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樓採用簡易鋼筋混凝土平拱,外飾粗蚵灰面材,增加材料豐富性,樓層間以西式線板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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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樓採用磚拱與磚疊澀出料磚,樸實而美觀,二樓欄杆與屋頂女兒牆採用綠釉花磚及花瓶欄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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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內空間格局分為三開間,以中軸線對稱,區分為前廊、廳、廳後,廳兩側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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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廳後有梯連接至二樓,二樓格局與一樓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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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二樓廳屋頂開設較大扇天窗照明室內,地板開設地窗,便利與一樓溝通與防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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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樓立面聯對: 「天宝物華,河圖洛書」 「荊樹有花兄弟樂,硯田無税子孫耕」 「天地人一氣同春,福祿壽三星拱照」 「裕後光前,茂林修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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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經多次的炮擊,羅厝也是受炮擊嚴重的所在地之一,位於聚落高處的洋樓自是無可倖免,除屋頂全毀之外,最明顯的毀壞只是二樓左右兩側的女兒牆,原本綠釉花瓶欄杆變成鏤空的綠釉花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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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四十三年九三砲戰,牆體遭砲擊。民國四十九年,又因八二三砲戰,屋頂及牆體再次遭受砲擊,左側附屬建築也因砲戰損毀嚴重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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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六十年屋主重建建築左側樓房,洋樓內部地磚更換為磁磚,並搭建右側側房,經營軍人生意使用。目前洋樓由屋主經營民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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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

  • 類別古蹟 
  • 級別縣(市)定古蹟 
  • 種類宅第

1.民國四十三年(C.E.1954)九三砲戰後修繕遭砲擊之牆體。 2.民國四十九年(C.E.1960),因八二三砲戰,修繕部分屋頂及牆體,左側附屬建築乃於砲戰損毀嚴重坍塌。 3.民國六十年(C.E.1971),重建建築左側樓房,洋樓內部地磚更換為磁磚, 並搭建右側側房,經營軍人生意使用。

  • 公告日期

2017/01/04

  • 公告文號

府文資字第1050101249號

  • 公告公文
  • 評定基準

1.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2.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

3.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4.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5.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 指定理由

一、理由: (一)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建築於1946~1949,中日戰後國共內戰方興未艾之時,羅氏兄弟於艱困時局中奮鬥有成,同心協力營此屋舍,實有大歷史意義,具保存價值。為五腳基洋樓(單進三間式)門廊六柱五間連拱,紅料疊澀線腳簡潔厚實,建築方法中西合璧,具特色。 (二)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 羅金頂為旅新烈嶼僑界重要意見領袖,且為地方發展極具熱心。 (三)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磚砌五腳基,配合部分RC構架,反映出1940~1950年代的建築技術。 (四)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寬且深的貳樓外廊建築形式,具稀少性。 (五)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由羅氏兄弟自行前往廈門購料,具地區建築史之特別意義。

  • 法令依據

指定法令依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4、5款。

  • 所屬主管機關

金門縣政府

  • 所在地理區域

金門縣 烈嶼鄉

  • 地址或位置

金門縣烈嶼鄉羅厝53號

  • 主管機關資訊

名  稱:金門縣文化局
聯絡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聯絡電話:082-328638
聯絡地址:金城鎮鎮環島北路 66 號

  • 地籍資料
  • 土地使用分區

都市地區 其他使用區 自然村專用區

  • 所在地地號

金門縣烈嶼鄉古廟段150地號

  • 外觀特徵

羅厝羅氏兄弟洋樓屬傳統五腳基洋樓,立面為六柱五開間分割,以煙炙磚柱搭配疊澀柱頭形成特有裝飾,一樓採用簡易鋼筋混凝土平拱,外飾粗蚵灰面材,增加材料豐富性,樓層間以西式線板區隔,二樓採用磚拱與磚疊澀出料磚,樸實而美觀,二樓欄杆與屋頂女兒牆採用綠釉花磚及花瓶欄杆,門額立有「福建金記」匾額。

  • 室內特徵

室內空間格局分為三開間,以中軸線對稱,區分為前廊、廳、廳後,廳兩側的房,廳後有梯連接至二樓,二樓格局與一樓相仿。建築二樓廳屋頂開設較大扇天窗照明室內,地板開設地窗,便利與一樓溝通與防盜。二樓立面聯對: 「天宝物華,河圖洛書」 「荊樹有花兄弟樂,硯田無税子孫耕」 「天地人一氣同春,福祿壽三星拱照」 「裕後光前,茂林修竹」

  • 使用情形

住宅使用

  • 現  狀

□良好 ▓尚可 □不佳 ▓使用中 住宅 □閒置 □殘破荒廢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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