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基層民政幹部座談-烈嶼場次紀錄

烈嶼鄉公所101年4月10日汝民字第1010003594號函

一、時間:101年3月29日下午4時

二、地點:烈嶼鄉公所4樓團康室

三、主持人:李縣長沃士        彙整:李坤忠

洪鄉長成發        紀錄:鄭裕琪

四、出列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主持人致詞:略

六、縣政府重要施政簡報(略)。

七、上次會議建議事項處理情形報告(略)。

八、建議事項:

建議人:方代表水萬

C-01.請相關單位重視海岸雷區排雷後的復育工作,讓烈嶼美麗的海岸自然景觀能風華再現(建設局、林務所)。

建議人:林調解委員金樹

C-02.排雷後的私有土地,請開放土地權利人補辦登記,保障土地權益(地政局)。

建議人:上岐村鄰長吳正端

C-03.建議烈嶼能有一處火葬場和殯儀館,服務往生的鄉民和家屬(民政局、烈嶼鄉公所)。

C-04.建議於上庫及烈嶼地區未裝設加水站之社區,全面裝設加水站,方便居民就近取水飲用(自來水廠)。

建議人:上林村鄰長林福文

C-05.上林出海口至蚵田的道路請整建,方便蚵民從事養蚵取蚵事宜(建設設、烈嶼鄉公所)。

C-06.早年軍佔民地,現今營地已大量釋出,建請釋出後營地能再有機會補辦登記(地政局)。

C-07.水頭及九宮浮動碼頭上船處請舖設軟墊(港務處)。

建議人:上林村鄰長林陸昆

C-08.小金門對外唯一的交通船,不得任意停航,停航應設標準依據,避免影響居民權益(交旅局、車船處)。

C-09.烈嶼分院的超音波設備故障、電腦斷層儀器購買1年卻未安裝使用及醫療人員服務態度不佳等問題請盡速解決(衛生局)。

建議人:洪主席若珊

C-10.烈嶼的醫療改善要讓鄉民有感覺,鄉民需要的是經驗豐富的醫師,而不是目前繳同樣的健保費卻得不到醫療的保障,也建請在烈嶼醫療問題未能改善前,請編列預算補助烈嶼鄉親的健保費(衛生局)。

建議人:黃埔村鄰長方福憑

C-11.建議協助清理后頭方榮森宅後環境(烈嶼鄉公所)。

建議人:吳調解委員奎新

C-12.加強烈嶼自來水的水質改善(自來水廠)。

C-13.上林托兒所未來幼托整合後,園區空間可作為上林宋江陣民俗技藝的傳承發揚場所(烈嶼鄉公所)。

C-14.烈嶼芋頭產業已打開知名度和市場,未來可以規劃芋頭農產館及爭取金大到烈嶼鄉設立農學院,帶動產業的發展(建設局、教育局、烈嶼鄉公所)。

C-15.因應金門大橋的完工後,衝擊在地的旅遊產業、遊覽車從業人員和海上交通的業者,建議縣政府應有完善的輔導方案(交旅局)。

C-16.推動烈嶼低碳島的具體方案以及時程,應加強宣導說明讓鄉民有所了解和配合(環保局)。

建議人:林湖村鄰長林奕猛

C-17.提出閒置營區應活化利用,如於西宅營區放置廢棄武器及營區公園化等(財政局、烈嶼鄉公所)。

C-18.請於龍泉民宿前施作花台及放置石桌椅(烈嶼鄉公所)。

C-19.建請放寬非國家公園區域的土地建築容積率(建設局)。

C-20.煩請相關人員若有新遷入戶口請知會鄉鎮公所轉各村里及鄰長知悉,俾便政令宣導等(民政局)。

建議人:林湖村鄰長陳 頭

C-21.鑑於烈嶼地區以老人居多,大多須仰賴復建醫師幫助,建議能加強醫療服務態度(衛生局)。

建議人:上岐村鄰長洪財利

C-22.建議烈嶼分院前方搭建遮雨棚,方便兩天就診者上下車(衛生局)。

C-23.建議鄉公所或縣政府辦理鄰長到臺灣或大陸地區之自強活動能(烈嶼鄉公所、民政局)。

C-24.建議縣政府再增加配售三節家戶配酒給鄰長(財政局)。

C-25.建請九宮碼頭、水頭碼頭增設輪椅(交旅局、車船處)。

C-26.建議縣長再分配三節家戶配酒給本鄉廣播站各乙份(財政局)。

C-27.居民申請裝置自來水,繳費不低7,900元,建議調降(自來水廠)。

建議人:吳代表福全

C-28.軍方敦親睦鄰回饋的限制條件過於嚴苛,建議縣府和立委楊應雄協助爭取放寬條件(民政局)。

C-29.金門房價過高,建議縣府能在烈嶼規劃平價合宜住宅(建設局、烈嶼鄉公所)。

C-30.都市計畫的公園預定地,涉及的私有土地,建議以地換地或是租用(工務局、財政局)。

建議人:洪調解會主席天映

C-31.烈嶼老人多復健需求大,建議增加復健師,來減輕老人過海復健的不便(衛生局)。

建議人:林湖村鄰長林致謀

C-32.烈嶼因訂閱台灣報紙的戶數不多,不敷派送工資,無人願意派報,建議用以工代賑人員來派報,或是結合金門日報,滿足讀者知的訊息(烈嶼鄉公所)。

建議人:林湖村林村長開興

C-33.羅厝四維坑道之人行步道嚴重脫落,又坑道附近雜草叢生,請儘快予以處理(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交旅局、建設局、烈嶼鄉公所)。

C-34.建議使用電線桿可附掛路燈(民政局)。

C-35.舉辦核廢料存放烏坵公投說明會未經過公所協助,只請村長邀集有關人士參加,似乎不妥,請改進(民政局)。

建議人:上林村鄰長張金造

C-36.建議烈嶼消防分隊水溝旁綠地舖設水泥,以維消防車之安全(消防局)。

九、建言回復:(略)

十、主持人結論:(略)

十一、散會(18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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