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門海上箱網養殖場 查獲14名非法陸漁


(中央社記者倪國炎金門2008年7月21日電)

    金門民眾申請在小金門附近檳榔嶼海域設置箱網養殖場,不料傳出以「合法掩護非法」情事,疑似非法僱請大陸人民代工,海巡署金門機動查緝隊今天會同相關單位實施「鎮檳專案」行動,一舉在海上船屋查獲十四名陸漁、查扣兩艘大陸漁船,並將傳喚金門林姓業主到案說明。

   金門機動查緝隊是獲線報指出,檳榔嶼右側一百公尺、即距小金門約一海里的我方禁限制海域內箱網養殖場,有兩座海上船屋,疑似為國人非法僱請大陸人民到船屋居住,並且從事養殖海蚵和魚苗。

   在海巡署第十二巡防區召集人廖維新坐鎮督導下,金門機動查緝隊會同金門海巡隊、岸巡總隊、金門縣警察局等成立「鎮檳專案」實施監控,發現停靠於海上船屋區漁船均是大陸木殼製漁船,並沒有金門籍漁船停靠,即報請金門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上午,專案小組由金門機動查緝隊隊長劉志成帶領下採取行動,在海上船屋當場查獲大陸人民十四人、查扣大陸漁船兩艘,將人船押回金門偵辦。

   專案小組人員指出,大陸漁船經常越界到金門海域作業,現在不但「撈過界」,還住過界受僱從事箱網養殖,研判金門業者是看上大陸的廉價勞工。

   被捕的大陸漁民,來自福建、江西等地,他們供稱受僱到海上船屋工作,放置一條海蚵苗代價為人民幣二角,如果風平浪靜的話,一天一人的收入有人民幣一百元(約新臺幣四百五十元),海象不好則僅人民幣三、四十元不等。

   劉志成指出,金門民眾是在今年初以組成產銷班名義,向金門縣政府申請從事海上箱網養殖,獲准後即疑似與大陸地區養殖業者「合作」,在海上船屋掛牌成立養殖區,除僱用大陸人民從事海蚵、黑鯛魚苗等養殖工作,種苗、飼料及網具均自大陸地區私運而來,夜間並由大陸人民看守,漁貨亦將銷往兩岸,業者僅不定期前往視察,儼然為地下版的「兩岸漁業合作」。

   不過,劉志成表示,現行「台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安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箱網養殖業者是不得僱用大陸船員,而且金門並無任何僱用大陸船員的記錄,已明顯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等法,目前已經鎖定幕後林姓業主,將傳喚到案說明,擴大進行偵辦。

   針對這起「以合法掩護非法」的養殖案,金門機動查緝隊研判,不法業者假藉兩岸漁業合作為名,大肆非法仲介大陸廉價勞工從事箱網養殖等工作,專案小組將持續擴大偵辦,追查幕後非法仲介集團,以有效打擊不法,貫徹維護海域治安決心。

海巡署金門機動查緝隊二十一日在小金門旁檳榔嶼海域,查獲疑似國人非法僱用大陸人民從事箱網養殖。圖為陸漁居住的海上船屋。//中央社



海巡署金門機動查緝隊二十一日在小金門旁檳榔嶼海域,查獲疑似國人非法僱用大陸人民從事箱網養殖,以合法掩護非法。圖為箱網養殖區,遠處即檳榔嶼。//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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