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7烈嶼調解業務縣府考評
2010/3/27
記者楊水詠/烈嶼報導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去年一年各鄉鎮申請調解案件總共九十六件,經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比率平均達三成五左右。金門縣政府考核評比小組一行人,昨天抵烈嶼進行調解行政業務考評,並聽取簡報,對烈嶼鄉調解業務執行情形,給予頗高的肯定和好評。
  在去年的調解業務工作,烈嶼鄉調解委員會受理聲請調解案件共七件,不成立案四件、撤回三件。另外,在聲請調解案件類型,包括受理調解案件四件中,地檢署轉介調解車禍賠償事件一件、土地糾紛二件、債務糾紛一件。
  與其他鄉鎮全年調解案件數相較,金城鎮三十二件,成立比率五成;金湖鎮二十四件,成立比率六成二;金沙鎮十八件,成立比率三成三;金寧鄉二十七件,成立比率二成七,烈嶼鄉調解案件相形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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